近日,福建省特检院福州检验二部在对长乐市宏顺型材有限公司的18台起重机械进行常规年检时,发现该单位存在着规章制度未建立、设备台帐不清、设备状态差、现场管理混乱、持证人员严重不足等诸多问题。发现这种情况后,福州检验二部检验人员对该公司的机电类特种设备进行了核查,发现该公司现用起重设备39台,其中21台未办理开工告知及未经检验检测合格,已投入使用;2台用于吊运熔融金属的起重机为普通双梁桥式起重机,不符合JB/T7688.15—1999《冶金起重机技术条件 铸造起重机》的要求。
为了使用单位能更快更好地对特种设备管理情况进行整改,福州检验二部曾多次主动与该公司进行电话沟通,并四次派出检验人员到公司现场实地调查,为他们详细解释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相关内容,并针对该单位冶金起重机的问题,提供了一份整改方案,指导该公司开展整改工作。该公司负责人对福州检验二部在检验中主动帮助企业解决问题的行为给予了高度评价,并承诺今后一定自觉遵守《条例》的规定,及时履行开工告知、监督检验等申报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