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2月20日,菲律宾贸易工业部产品标准局发布了定义制造商、进口商、贸易商、批发商、分销商、零售商、服务提供商和/或其代理商关于菲律宾标准认证标识计划所覆盖的产品/服务的责任和义务,并且规定了违反该命令的罚则的行政命令。
该法令规定了覆盖所有菲律宾标准认证标识计划所覆盖的产品的制造商、进口商、贸易商、批发商、分销商、零售商、服务提供商和/或其代理商的责任和义务,遵守和确保遵守的程序,以及纠正措施和在不遵守及违反的情况下处罚的规则和法规。法令同样也适用于根据R.A. 7394,基于违反产品标准法律、规则和法规的,由贸易工业部(DTI)或私人原告发起的管理行动的仲裁和/或判决或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