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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食品你看QS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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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从质监局获悉,从本月的22日起对28大类食品中未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而生产销售食品,或者在经营活动中使用未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的行为进行查处。重点查处糕点、豆制品等7类新纳入市场准入管理食品的无证产销行为。

  22日,质监部门正式启动28大类食品无证生产销售执法行动,重点打击糕点、豆制品等7类新纳入市场准入管理食品的无证产销行为。据悉,此次无证查处工作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自2008年1月1日至2008年3月底,为整改过渡期。质监部门将联合相关部门,对供应城镇居民的28大类食品中的糕点、豆制品等新纳入市场准入管理的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进行执法检查。凡发现生产销售无证产品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已流入市场的责令撤下柜台。第二阶段为2008年4月1日以后,为严格执法期。凡发现供应城镇居民的28大类食品中糕点、豆制品等新纳入市场准入管理的食品的生产加工者存在无证生产销售、冒用QS标志等违法行为的,质监部门将按照《特别规定》等法律法规从重处罚。

  自2004年1月1起,国家先后对小麦粉、大米、食用植物油、酱油、食醋、肉制品、乳制品、饮料、调味品(糖、味精)、方便面、饼干、罐头、冷冻饮品、速冻面米食品、膨化食品、糖果制品、茶叶(包括边销茶)、葡萄酒及果酒、啤酒、黄酒、酱腌菜、蜜饯、炒货食品、蛋制品、可可制品、焙炒咖啡、水产加工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等食品实施无证查处。今年1月1日起,国家又对糕点、豆制品、蜂产品、果冻、挂面、鸡精调味料、酱类等7类食品实施无证查处。自此,28大类食品全部纳入了市场准入监管范畴。

  质监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行动主要是通过查处无证生产销售行为,帮扶基础尚可的未取证食品生产企业,改进生产工艺、提升生产条件,早日取证;防止难以保证食品质量安全的企业继续生产销售,确保流入市场的食品的质量安全。

  市民购买食品要认准“QS”标志

  只要取得了市场准入资格的食品,其外包装袋上就会有一个醒目的蓝白色“QS”标志。“QS”是食品“质量安全”(Quality Safety)的英文缩写,是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规定的质量标志,是食品进入市场销售的“入场券”。也就是说,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所生产的食品,只有经国家强制检验合格,并在其外包装上加印(贴)“QS”标志后才能进入市场销售。作为辨别食品质量安全的重要凭证,质监工作人员提醒广大消费者,今后购物要看看这28大类食品,尤其是新纳入市场准入管理的7类食品的外包装上有没有加印(贴)蓝白色的“QS”标志。只有加印(贴)“QS”标志的食品,才是符合生产、销售要求的质量安全食品。

  那么,个别企业为使自己的产品进入市场而伪造“QS”标志,消费者又该如何鉴别呢?对此,市质监局工作人员介绍说,“QS”标志由“QS”图形和证书号组成,每家获证企业的每个获证产品都有对应的证书编号。消费者如有疑问,可登录国家质检总局网站(www.aqsiq.gov.cn)进行查询。一旦发现有伪造或冒用“QS”标志情况,可拨打12365进行举报。

作者:王笑筱 吴婧 来源:中国食品产业网 发布时间:2008年0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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