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巩固猪肉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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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猪肉质量安全关系到广大百姓的身体健康,同时也影响着生猪养殖、屠宰、加工与流通行业的健康发展。经过多年不懈的努力,我国猪肉质量安全总的状况是好的。但在市场供应偏紧、价格高位运行的这种情势之下,保障老百姓吃得上肉、吃上好肉的任务,确实是更加繁重。因此,国务院在部署开展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活动时,专门把猪肉质量安全列为其中一项重点整治内容。

  猪肉质量安全专项整治由商务部牵头,会同公安部、农业部、卫生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共同组织实施。经过各地区、各部门四个多月的共同努力,整治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到去年底,除西藏地区之外,全国县城以上城市生猪进点屠宰率达到100%,比专项整治前提高了8个百分点;乡镇达到96.3%,比专项整治前提高了25个百分点;县城以上所有超市、集体食堂、餐饮单位销售及使用的猪肉,做到了100%都来自定点屠宰企业。

  通过这次专项整治,从生猪养殖、屠宰加工、运输销售到终端消费的可监控、可追溯的管理机制,从养殖场到餐桌的全程监管体系都得到了健全和完善,猪肉质量安全的保障程度得到进一步提高。例如,在养殖环节,专项整治强化产地防疫检疫制度,推广了生猪二维码耳标的应用;在屠宰环节,规范强化了同步检疫检验流程,全面实行“一厂一牌”、“一证两章”、病害猪无害化处理等制度;在流通和消费环节,完善批发零售、集体食堂、餐饮企业、肉食品加工企业等单位进货索证索票、购销台帐和检查验收制度。刚才这位网友也很关心今后一个时期猪肉质量能不能得到保障,刚才我所介绍的就是去年我们猪肉专项整治所做的一些工作。

  为巩固和扩大猪肉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成果,防止私屠滥宰、注水肉等违法违规行为反弹抬头,积极做好“春节”市场和“两会”期间的猪肉供应和保障工作,商务部决定在今年3月底之前,在全国组织开展生猪屠宰专项整治“回头看”活动。这项通知今天已经下发了,同时,商务部也将继续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加强长效监管机制建设。监管机制归纳起来可以从几方面来进行加强:

  一是完善法规体系建设。国务院常务会议已原则通过新修订的《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商务部将在做好宣传贯彻工作的同时,尽快出台屠宰企业资质等级认定、证章管理、无害化处理等配套的部门管理规章和技术标准。同时将积极调协有关部门,推动出台关于食品安全问题统一的司法解释,加大对私屠滥宰、制售病害肉注水肉等违法行为的刑事处罚力度。

  二是减轻屠宰环节税费负担。根据国务院领导的指示,商务部正在与国家发改委、财政部、税务总局等部门进行积极沟通,研究清理规范屠宰环节税费政策,以防止饲养户为节约成本而选择私宰,影响生猪定点屠宰制度的执行;同时防止税费负担由屠宰环节转嫁给养殖环节,增加生猪养猪户的负担。

  三是对病害猪无害化处理实行财政补贴。为保证屠宰加工环节的病害猪得到妥善处理,防止其流入市场和消费环节,国家建立了病害猪无害化处理制度,国家财政对无害化处理给予资金补助。商务部将会同财政部积极做好相关工作,把这一好政策落实好。

  四是扶持行业集约化规模化发展。从长远看,我认为解决肉品安全的根本途径是在规模化养殖的基础上,实行机械化屠宰、标准化生产、品牌化经营、冷链化运输、现代化配送。去年专项整治过程中,各个地区累计投入5个多亿资金扶持屠宰行业,升级改造屠宰企业3279家,扶持重点肉品流通企业668家。下一步,我们将积极协调相关部门,研究出台相关政策,对大中型屠宰加工企业的升级改造、区域性冷链运输网络建设予以支持。

  五是建立屠宰行业信息统计制度。商务部、中国食品工业协会共同制定了《生猪等畜禽屠宰统计报表制度》,这一制度已经国家统计局审查批准,我们将依托“商务部生猪等畜禽屠宰信息系统”网络监测平台,收集汇总生猪等畜禽屠宰加工环节和肉品流通环节的相关信息。下一步我们将从以上五方面加强生猪屠宰长效保障机制的建设,以保障大家的食肉安全。

作者:佚名 来源:中国食品商务网 发布时间:2008年0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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