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来围绕着RFID有不少活动,热闹的表象,反映出一个不争的事实已经明朗,RFID其可观的市场份额和巨大的商业利益,已经在远方呼唤。
尴尬并与中国RFID这般热闹不对称的是,已经暂停至少4个多月的中国RFID标准工作组,目前尚未有所动作,而难点之一便是RFID的标准选择。
去年的这个时候,中日韩三国信息产业高官聚首东京。《日本经济新闻》报道:为了普及电子标签(RFID),中日韩三国的标准化机构和有关政府机构,同意以日本制定的电子标签标准作为三国通用的电子标签标准,甚至是亚洲标准。
欧美国家制定RFID标准以及随后的推广活动,常常是以企业为主。与之不同的是,在RFID标准问题上由国家牵头,亚洲国家表现出了惊人的一致性,新加坡、印度如此,市场经济发达的日本和韩国也不例外。
中日韩三国信息产业高官聚会东京之后的一段日子里,日本RFID研发企业和机构加快了海外技术交流的步伐,北京也能经常看到日本RFID技术人员和专家的讲演与推广试验活动。
就技术层面而言,日本在RFID领域有其先进的项目,有些甚至超过了欧美。比如日本RFID的标签制作、RFID的读取设备等,在业界具有独到之处。而目前中国在RFID相关产品的制作水平上与日本、美国、欧洲等发达国家还有很大差距。
目前RFID标准,在全球主要为欧美的EPC标准和日本的UID标准。
日本和欧美的电子标签标准在使用的无线频段、信息位数和应用领域等有许多不同点。日本的电子标签采用的频段为2.45GHz和13.56MHz。欧美的EPC标准采用UHF频段,例如902MHz———928MHz。日本的电子标签的信息位数为128位,EPC标准的位数为96位。日本的电子标签标准可用于库存管理、信息发送和接收以及产品和零部件的跟踪管理等。EPC标准侧重于物流管理、库存管理等。
中国的RFID标准,面临着选择和借鉴两大课题。
细化RFID进行分析后,中国的专业人士已经发出了声音:中国首先要借鉴欧美日现行的标准,二是应当有自己的知识产权,三是自己的标准一定要与世界标准兼容。硬件标准最好应用国际标准,软件标准与国际标准兼容,应用标准要有自己的知识产权。
RFID不是玄学,有很多东西可以中国制造。比如软件和编码,中国人的智慧和能力完全可以自己定义。2004年3月29日,中国开始更换第二代身份证,就是应用了RFID射频识别技术。面对世界最大的RFID应用市场,中国最先启用并采用了当今世界最成熟的技术,而在标准上与日本和欧美并无关联。
对待RFID标准的态度,应以实际的应用要求来对应。在国际贸易中,如果沃尔玛对中国的供应商和所供商品有硬性要求,我们的出口产品提供商可以考虑使用EPC标准。如果日本商家进口中国商品时提出RFID问题,我们也可以采用UID标准。同样,国外产品进入中国市场,也必须考虑中国因素和中国标准。这是国际经济必须遵循的对等原则,也是市场经济主体平等精神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