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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的恶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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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馒头不能是圆的”、“个体的大饼油条摊即将消失”……最近,《小麦粉馒头》、《早餐经营规范》两项推荐性标准刚刚公布,就遭到部分网民“恶搞”,标准内容遭到严重篡改。随着“恶搞”升级,公众对两项标准制定的合理性和合法性也提出质疑,最后有关部门不得不出面澄清。

  为什么会遭到“恶搞”?笔者以为,这与标准知识的普及程度密切相关。要成为一项好的标准,不仅需在内容上严谨科学,而且要有一定的公众知晓度和社会认可度,只有这样才能使标准在实际生产经营活动中得到充分运用,从而实现标准的规范意义。

  实际情况却并非如此,部分最基本的标准知识都没得到充分宣传。比如,推荐性标准和强制性标准的区别。从字面上可以看出,推荐性标准,使用与否看企业是否愿意,它是一种参考性规范,旨在为产品或行业树立一个标杆。从这点看,推荐性标准的设定有一定前瞻性,即便生活中有部分产品不符合标准规定,也合情合理。而强制性标准是产品或行业的准入门槛,属于“不达到要求不准生产销售”的硬性条件。

  现在,很多消费者将标准全部看作强制性标准,对推荐性标准提出“企业不能达到还叫什么标准”或“可用可不用又何必制定”等问题。其实,只要解释清楚推荐性标准和强制性标准的区别,这些问题自会迎刃而解,也不会出现“恶搞”中的内容。

  与此同时,企业在标准制定中的作用也没有得到宣传强化。在这两次“恶搞”标准事件中,企业参与制定标准的合法性也遭到部分网友质疑,认为有企业参与制定是标准内容有失公允、存在企业个体利益的一个有力证明。殊不知,标准制定压根就是欢迎企业参与的,不怕企业不够多,就怕没有企业。标准最后能否顺利实施,关键在于企业的接受程度。试想,如果标准制定过程中只是专家纸上谈兵的结果,而缺乏企业的实践经验,怎么可能在实施中一帆风顺呢?

  况且,还有句话叫“一流企业卖标准”,标准是企业闯荡市场、掌握主动权的有力武器,这点在跨国贸易中尤为明显。在国外,三分之二的标准在制定过程中有企业参与,而国内的这一数字不到十分之一。如果企业参加标准制定就会遭到有关公正性的质疑,那么怎样鼓励更多的企业参与其中?

  笔者以为,连续两次“恶搞”标准事件反映出的不是某项具体标准制定的好坏,而是我们在标准宣传中的薄弱环节。无论从提高社会对标准的重视程度看,还是从提高企业贯彻标准的意识看,或是从鼓励企业参与标准制定的积极性看,标准知识普及已经迫在眉睫。
  

作者:任羽中 来源:金融界 发布时间:2008年0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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