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月20日,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与各市、州、直管市、林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签订了2008年度食品药品监管目标管理责任书,其中,要求对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监督检查覆盖面100%。
该目标管理责任书内容主要有:建立完善工作食品安全综合监管制度,强化责任和责任追究;推进食品“三网”建设和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示范县(乡镇、街道)活动;抓好重点食品的监管,开展专项整治。加强药品、医疗器械安全监管,对涉药单位监督检查,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覆盖面100%,村级及村以上涉药点覆盖面100%;加强医院制剂管理;开展兴奋剂生产经营企业专项检查,特殊药品专项检查每季度不少于1次。加强基层医疗机构药房规范化建设和社区药品监管,深化农村药品“三网”建设,加强对协管员(信息员)培训教育;严格计生药品监管;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药品、医疗器械违法犯罪行为,假劣药品、医疗器械案件查处率100%;规范执法行为,加强执法监督,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无败诉案件;正确把握执法与服务的关系,促进医药产业又好又快发展。此外,责任书还要求加强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与监管,监测报告要求实现百万人口150份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