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今年1月1日《落实整治区域性化肥质量问题责任制试行办法》实施为标志,全国质检系统又吹响了今年农资打假的号角。在这样忙碌的日子里能够约见到作为执法督查司负责人的吴清海司长,实属不易。
明媚的阳光照进办公室,令人心旷神怡。然而对于多年从事打假工作的吴清海来说,今年国家质检总局关于农资打假强化落实责任制和“黑名单”制度,建立农资产品质量预警机制和与名优产品生产企业联手打假协作机制,进一步开展农资打假下乡、整治化肥区域性质量问题的构想,比这冬日里的艳阳更能让他感到兴奋。
专项打假成效显著
“前些年坑农事件频繁发生,引起了社会各界的普遍关注。去年,我们加大了农资打假力度,维护农资市场繁荣与稳定,切实打击不法生产者的违法行为,并会同农业、工商等部门依法为受坑害的农民理清损害赔偿,农民的切身利益依法得到了保护,农资专项打假成效显著。”吴清海说。
吴清海透露,2004年全国质量技监系统以化肥、农药、农机和农机配件为重点,深入开展农资打假治劣,共出动执法人员24万余人次,查获假冒伪劣农资货值3亿元,查处制售假冒伪劣农资违法案件2.5万起。
他介绍说,2004年各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深入到乡村田间地头,开展执法打假、质检服务、法制宣传“农资打假三下乡”活动,现场识别假冒伪劣农资,为农民群众挽回经济损失3000多万元,维护了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受到群众的热烈欢迎。
同时,国家质检部门会同农业、工商、供销合作等部门,摸清化肥生产和经销企业及市场底数,普遍检查化肥产品质量;查找质量问题严重的企业,锁定区域性质量问题,联合开展化肥集中整治活动。按照重点突破、整体推进的原则,对化肥区域性质量问题严重的重点地区组织开展了集中整治,取缔捣毁了一大批假劣化肥生产企业和窝点。个别重点地区化肥质量抽查合格率明显上升,一批重质量守信誉的龙头企业逐步形成。去年,全国质量技监系统查办伪劣农资坑农害农大案要案105起,其中移送公安司法机关20起。并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了河南省质量技监部门查获郑州诺华化工有限公司生产假冒伪劣农药案等6起大案要案。
吴清海表示,目前我国化肥等农资产品质量总体上是稳定的,但品种结构不尽合理,一些新品种农药、化肥质量水平较低,容易发生假冒伪劣农资坑农害农事件。今年质检系统将突出以化肥、农药、农膜、农机及其配件为重点,继续推进建立农资打假工作长效机制,对有严重质量问题和造假的企业继续实施“黑名单”制度,巩固农资专项打假成果,严防区域性质量问题和制假势头反弹。
分类监管力度加大
从去年国家质检总局查处的山东省临沭县复混肥造假案、江苏省连云港市假冒美国二铵案等农资打假案件分析,假冒伪劣农资区域性违法行为在少数地区是严重的。“农资打假虽然任重道远,但更要增强紧迫感,不断探索新举措。今年我们就又有了战斗的新武器。”吴清海充满自信地说。
他所指的新武器就是《落实整治区域性化肥质量问题责任制试行办法》。吴清海说,根据《办法》要求,县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在解决区域性化肥质量问题上,具有明确的责任,一是要摸清辖区内化肥生产企业的数量、生产规模、质量状况及动态消长等底数;二是建立生产源头的信息数据库,也就是企业质量档案;三是对发现的本行政区发生的区域性化肥质量问题,要及时向当地政府及上一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报告;四是上一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向该地人民政府提出整治建议;五是对难以解决的问题或跨地区案件、大要案等,县、市级质检部门要及时报当地政府和上级部门协调解决;六是对违法情节严重、屡查屡犯的企业或窝点,要向当地政府和上级部门报告,并向有关部门提出依法予以取缔的建议;七是同时将这些企业或窝点的名称、地址及其法人代表、业主等纳入“黑名单”,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
吴清海进一步分析说,该《办法》要求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进一步建立健全化肥生产质量监管制度和防范发生区域性质量问题的预警机制。对已经形成的区域性质量问题,要在1至2年时间内,协助当地政府和有关职能部门,根据不同生产企业的情况,按照“打击、疏导、帮扶、规范”的方针,实施分类监管。
吴清海说,分类监管工作重点包括三个方面:一是帮扶一批质量过硬的名优产品生产企业,加大“打击假冒,保护名优”工作力度;二是取缔一批无证无照、故意掺杂使假、偷工减料的企业或个体、手工作坊;三是通过政府监管、企业自律和市场竞争三管齐下,使一批中间企业,或发生转化生存下来,保证质量做大做强,或逐步被淘汰。
吴清海强调,对那些确认其产品质量受控,产品质量优良、市场信誉好的企业,要落实总局有关扶优政策;对能够做到合法经营,但抽查产品质量不稳定的生产企业,要帮助企业分析原因,为其提供技术基础服务等方式予以帮促;对生产规模小、技术装备和从业人员素质差,不能保证稳定生产合格产品或有违法前科的企业要根据情况依法予以警告,责令改正,责令停止生产、销售等处理并监督其整改;对故意造假、屡查屡犯的企业或窝点,要建议当地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坚决予以取缔。
不断强化三项制度
农资专项打假工作走过了多年历程,既收获了治标的累累硕果,也积累了一些治本的初步经验。对此,吴清海表示,质检部门已经推出建立农资打假工作长效机制的三项措施:
一是进一步健全完善打假责任制,各地要以县局为基础,根据辖区内化肥企业质量档案建立情况,建立责任区,责任到人,强化报告和督查督办制度,建立基层打假联动协调机制。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对落实打假责任制存在执法“死角”,未能采取有效措施,不能早发现,早上报,早打击,早控制,导致发生区域性、规模性制假售假案件的,坚决追究直接责任人、主管负责人及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二是强化对化肥生产企业制假行为实施“黑名单”制度。各地要把有严重质量违法和故意制假行为的企业列入“黑名单”向社会公布。国家质检总局在2004年就制定了农资生产企业列入“黑名单”标准,根据各地报送的名单,经过筛选,确定公布了第一批生产有严重质量问题或假冒伪劣化肥的违法企业“黑名单”。
三是启动农资产品质量预警制度。各地要结合抽查情况,投诉情况、农资打假下乡发现的问题、农资供需和价格动态,及时对本辖区企业的质量情况进行分析,确定农资打假和区域整治重点地区;对发现有质量问题的地区要建立快速反应机制,采取切实措施,防止坑农害农事件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