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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食用植物油合格率7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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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甘肃省质量技监局近日对该省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食用植物油生产企业的产品进行了监督抽查。结果显示,食用油的合格率为76.5%。

  据了解,此次甘肃省质量技监局共抽查58家已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企业的68批次的产品,结果有45家企业的52批次产品合格,产品抽查合格率为76.5%。

  抽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溶剂残留指标不合格。溶剂残留是对人体有害的物质,它们能在人体内积累,可能对人体的神经和造血系统造成损害。国家标准要求溶剂残留不得超过50mg/kg,而抽查中发现一些不合格产品最高数值为318mg/kg,高出国家标准值的6倍多。本次检查有9批次产品的该项指标不合格。二是过氧化值不合格。过氧化值越低,说明油脂的氧化稳定性越好,过氧化值的分解产物主要是醛、酮类和低分子有机物,长期食用变质的植物油,会影响人体的生理平衡和健康。标准要求(菜籽油)≤6.0mmol/kg,实际测得一些不合格产品最高数值达8.3mmol/kg,本次检查有3批次产品的过氧化值不合格。三是酸值(价)不合格。酸值(价)是反映油脂中游离脂肪酸含量的指标,酸价高,说明油质已经发生了严重的水解酸败,本次检查有1批次产品的酸值价超标。造成产品不合格的原因是生产工艺不稳定、原料的筛选不过关、油脂长时间储存及储存条件比较差,或是生产原料变质所致。
作者:付国进 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 发布时间:2008年0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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