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在进出口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战役中,宁波检验检疫局采取有力措施,狠抓关键环节,严格执法把关,通过提高检验检疫监管覆盖率、问题检出率、行政处罚率、进出口企业帮扶率、开放型经济发展贡献率等“五率”,将国务院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领导小组提出的“查、治、管、扶、建”“五字”要求认真落到实处,不仅圆满完成了所有100%的专项整治目标,并且在构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长效机制上作出了有益的实践探索。
以问题检出率为例,最新统计资料表明,宁波口岸2007年共检验检疫出入境货物48.23万批,货值417.5亿美元,经检验检疫发现不合格货物5257批,货值31.7亿美元,同比分别增长46%和63.6%。其中不合格出境货物2999批,货值7769万美元,同比分别增长67.7%和77.66%,出境不合格批次检出率0.73%,比2006年提高0.21个百分点;不合格入境货物2258批,货值30.98亿美元,同比分别增长24.6%和63.3%,入境不合格批次检出率首次突破3%,达到3.10%,比2006年提高1.36个百比点,改变了2000年以来年度入境货物不合格检出率一直在1%上下浮动的局面。按商品分类代码细目统计,2007年,宁波口岸共有11种入境商品所检批次100%不合格,分别是板栗、大豆(干)、油籽类、菜籽饼、香肠、大麦、核桃仁、芸豆、饼干、菠萝、啤酒等。
专项整治期间,宁波局发现企业伪报瞒报逃检问题严重,出口退运非法检货物及出口货物口岸查验问题突出,集中反映出一部分企业作为“产品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缺失,同时也暴露了现行进出口商品监管体系存在的机制性缺陷。针对专项整治长效机制建立的重点和难点,在详细调研的基础上,宁波局率先提出了建立“全申报、全备案”检验检疫监管新模式的设想。
该局局长山巍介绍,该模式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对出境货物实施“全申报、全备案”机制,拟建立“全备案+全申报+风险分析+分类管理”模式,主要包括产地全备案、产地全申报、产地监管抽查、口岸抽查四个环节。二是对进境货物实施“口岸全申报”机制,“模式一”是“提单盖章+港区放行”,“模式二”是“共用海关监管场地信息”验放,“模式三”是“检验检疫指定地查验”验放,“模式四”是“法律层面确立机制”。山巍认为,针对目录外非法检商品质量安全事件频发的实际,积极探索建立该机制,有利于实现标本兼治、健全源头监管,有利于检验检疫主体执法地位巩固和提升的长效机制建立,有利于通过加强口岸部门间联动合作,加大对非法检商品的监管力度,有效遏制伪报、瞒报以及逃漏检等违法违规行为。目前,该局已在所属海港口岸单位穿山办事处、大榭局、通关中心办事处、镇海办事处等进行试点,力争尽快全方位构筑起宁波口岸进出口商品监管屏障。
针对口岸查验中缺乏高科技手段,开箱查验都由人工完成,花费时间长,查验效率低等问题,宁波局提出了与清华同方威视公司合作研制出车载移动式集装箱货物检查系统,以建立新型集装箱货物口岸查验系统,从而实现对进出口所有集装箱包括目录外商品的有效布控,做到不开箱快速查验,避免商品包装破损和二次污染,既省时又节约费用,同时又“以人为本”保护了施检人员的身体健康。该系统的建立,大大提高了口岸监管效能,有利于通过技术执法手段的提升,建立起既“放得快又查得准”的口岸查验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