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2007年12月25日,淄博局被山东省文明委评为2007年度“省级文明单位”。
淄博局在2003年创建“省级文明机关”的基础上,保持原有“省级文明机关”称号,并再次获得“省级文明单位”荣誉称号,成为全省检验检疫系统第一家“省级文明单位”和“省级文明机关”同时具备的地市级分支局,也是淄博市直单位中唯一获“双文明”称号的单位。
近年来,淄博局广泛深入开展各种文明创建,通过扎实开展“作风效能建设”、“作风建设年”和争创“三满意”等活动,积极采取一系列有效措施强根固基,培养造就了一支技术精湛、作风良好、专业务实的干部职工队伍,严格把关、热情服务,把在文明创建活动中形成的群众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引导到服务社会经济建设和发展上来,为促进淄博外贸出口创汇和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突出的贡献,取得了显著的成绩,赢得了地方党委、政府的充分肯定和高度赞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