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2月3日,洪都拉斯发布预防、控制及根除家禽沙门氏菌的法规。本法规旨在预防母体原料、禽群、蛋鸡、嫩鸡、孵化器、观赏禽、猛禽及家禽的沙门氏菌。对于野生禽鸟,农畜部将制定执行程序,并出于技术原因确定需进行流行病监测的种类。
本法规自公布于官方公报时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