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莱芜市质监局按照既要便民,又要管好的原则对小作坊实行了五统一监管,使小作坊这个乱摊子有了新气象。
对小作坊实行监管长期以来是质监部门的工作重点和难点,尤其是在专项整治中,莱芜质监局以确保小作坊100%签订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为主线,针对小作坊存在的证照不全、进货和销售无台账、质量安全承诺落实难、产品销售难监管等问题实行了“五统一” 的监管模式。一是统一证照。对所有纳入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管理的单位,必须统一具备营业执照和卫生许可证,证照不全的报所在区政府建议取缔。二是统一台账。由市局统一印制规范的原辅材料进货台账、产品销售台账,分别发放到各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并监督其认真填写。三是统一质量安全承诺。他们根据《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质量安全承诺书》格式,统一印制,并与各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签订。四是统一明示销售区域。为切实落实好小作坊区域限售制度,要求所有小作坊必须严格按照所明示的区域进行销售。五是统一质量安全监管。制定统一的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的生产、卫生等基本条件要求,由各个监管单位根据职责统一进行质量安全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