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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资格“认证”亟待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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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务院办公厅发出“关于清理规范各类职业资格相关活动”的通知,要求近期对各类职业资格相关活动进行集中清理规范。通知强调,凡是依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务院决定设置的行政许可类职业资格,予以保留并向社会公布;除此以外的其他各种行政许可类职业资格予以取消,如确有必要保留,由国务院人事、劳动保障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统筹研究。同时要全面治理职业资格考试、鉴定等活动中的混乱现象。(1月8日《三秦都市报》)

 应该承认,在一些行业中实行资格证书认证制度,提高行业准入门槛,是行业管理的一大进步。在特定行业实行资格认证制度,以此限制不具资格的人进入该行业是国际上的通行做法,其目的在于保证这些行业的从业人员必须具备必要的专业知识和职业操守,从而能够为公众提供公正而高水准的服务。但是,即便是“认证体系发达”的西方社会,人家实行资格证书制度的行业也仅限于法官、律师、会计师、医师等与社会公共利益密切相关的、维护社会基本信用的行业,并且必须是经过国家权力部门合法授权的职能部门才具备资格证书考试及颁证资格。而我们的“资格认证”却呈现出以下几个特点:一是“证”如牛毛,据统计,目前国内已有23个行业,90个职位工种要求职业资格证书,它包括了会计、银行、证券、保险、医师、药剂师、导游、公关、秘书、推销、洗衣等各个方面;二是“证”出多门,不少部门自己给自己授权,“资格认证”异化为政府部门和民众争利、部门与部门之间“割据”的手段,带有强烈的部门逐利色彩;三是“证”价高昂,考试费、资料费等等从没有上限,衍生出的霸王式强卖或培训等荒唐条款处处经不起程序正义的拷问,这些无疑给就业者增加了沉重的经济负担。

 有鉴于此,笔者认为,该给职业资格认证降降温了,各种资格“认证”首先必须经过国家权力部门的“体检”,认证这种“认证”权的合法性;一些可有可无的职业资格认证,必须早日让其寿终正寝。而对于我们就业者来说,面对五花八门的各类职业资格证书,面对形形色色的职业资格考试,也要冷静地想一想考试的必要性和证书的有效性,要擦亮慧眼辨别真假,不要被一些证书的漂亮的名称所迷惑,更不要把手段当目的,使自己成为考试的机器和证书的奴隶。

作者:张嵩 来源:新华报业网 发布时间:2008年01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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