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适用于以钛白、锑白混合涂搪原料加工成各种食具、容器的搪瓷成型品。
1 感官指标
表面平滑、涂搪均匀、无裂口、缺口、鳞爆、脱瓷、爆点、裂纹、泛沸痕、孔泡、露黑。
2 理化指标
理化指标见下表:
项 目 指 标
铅(Pb),mg/L ≤
(4%乙酸浸泡液) 1.0
镉(Cd),mg/L ≤
(4%乙酸浸泡液) 0.5
锑(Sb),mg/L ≤
(4%乙酸浸泡液) 0.7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轻工业部提出,由卫生部食品卫生监督检验所和轻工业部归口。
本标准由甘肃省卫生防疫站、兰州市卫生防疫站、兰州搪瓷制品厂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段发淼、梁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