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为银行服务消费者埋单
个人购房贷款过程中,银行委托律师审查贷款人的偿贷能力,但却要求消费者支付律师费,这一现象已持续数年,许多消费者对此不满,希望得到解决。
按照“谁委托,谁付费”的原则,银行委托律师,应该由银行付费;购房贷款消费者委托律师,应该由贷款人付费;若是开发商委托律师,则由开发商付费。北京市消协针对这一侵权现象与北京市律师协会、北京市银行业协会邀请14家商业银行召开座谈会,提出应停止此项收费。会后,多家商业银行联合发布公告,表示要加强管理,完善措施,加强自律,银行自身聘请的律师由银行付费,不会转嫁给消费者。
公告发布以后,个别银行仍继续收取律师费,消费者为此投诉到北京市海淀区消费者协会。海滨区消协进行了调解,为消费者挽回了1000元的经济损失,成为消协系统首例调解成功房贷律师费案件。
跨行通存通兑手续费过高
2007年11月,央行在全国范围内开通小额支付系统跨行通存通兑业务。市民只要持身份证到中行办理存折跨行通存通兑,就可以到任何一家开通相关业务的银行网点进行存、取款及转账、信息查询等业务。但是,办理通存通兑业务须按规定向受理银行交纳手续费,手续费数额由受理银行按照市场化原则自行确定。据了解,目前执行的收费标准为每笔交易金额的1%,最低1元到最高200元不等。
14家银行通存通兑,其初衷是为了方便消费者,但实际看来存在“手续烦琐,价格不合理”的问题。其手续费收取的标准过高,侵害了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令消费者因过高的费用“望而却步”,宁愿多跑几趟去原来银行办理。而且,占市场份额80%的四大银行推出统一的1%手续费标准,涉嫌形成限制竞争的价格联盟。
IP电话上门推销其中有诈
2007年,北京市消协接到多起投诉,反映北京市联科长华公司、北京凯岳嘉业科贸发展中心等公司以上门推销IP直通车业务为由,骗取钱财。行骗者使用中国电信抬头的“中国电信IP直通车业务使用登记表”,并在登记表上加盖某某公司的公章,但是,在该表上提供的公司电话一般是空号,并且没有公司地址,给投诉的调解造成了极大的不便。这些公司一般都开具盖有“北京长途电话局长话营业厅收款专用章”的发票,他们的行为在社会上造成很坏的影响。北京市消协接到投诉后,分别给中国电信北京公司和中国网通北京公司发函,要求协查。调查结果得知:从2000年起,原北京长途电话局已转为北京网通公司的维护单位,已无经营职能;17901业务也非中国网通(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业务;署名分别为北京联科长华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和北京凯岳嘉业科贸发展中心的《中国电信IP直通车业务使用登记表》,这两份材料不是出自北京电信公司,并且17901IP直通车业务也不是北京电信公司的业务;北京电信公司没有北京联科长华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和北京恺岳嘉业科贸发展中心两家代理商,投诉材料中提供的代理商联系电话也不属于北京电信公司的电话;针对用户对17901IP直通车业务的投诉,北京电信公司已经通过媒体向社会发表了律师声明。
北京市消协提示消费者,办理电信类的业务,应该到正规的营业厅办理。一旦出现有人借此骗取钱财的行为,应马上向公安机关报案。
电信资费改革路还长
消费者对北京市场电信资费高的问题一直反应很强烈。北京电信资费高于全国平均水平,但服务却没有增加,这种不公平的待遇所反映出的交易价格是极其不合理的。消费者认为,作为公共服务行业,价格的构成和资费的确定应该透明,电信运营企业应当将成本、利润等信息向社会进行公示,推动价格信息透明化,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
在社会各界的一再呼吁下,北京电信企业纷纷以各种套餐形式进行了资费优惠,但资费优惠的幅度离消费者的期望值还有相当距离。并且,套餐品种繁多、计算复杂,不利于消费者明明白白消费。另外,各种套餐制度表面看起来优惠,但是由于使用条件的限制,只能使部分消费者得到优惠,绝大部分的消费者则被排除在外。各种各样的套餐制度实际上是电信企业的促销手段,并不能彻底解决电信服务的高资费问题。
针对电信资费较高的问题,北京市消协多次在公开场合提出“一个降低,四个取消”的建议,即“降低资费标准;取消手机月租费;取消双向收费,实行单向收费;取消各种套餐;取消国内漫游费、实行同网同价。”该协会负责人表示,今后,还将召集社会各界的专家、学者,对此问题进行深层次的研讨,以推动电信资费改革的步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