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我国汽车行业将全面建立节能环保型汽车认证制度,节能环保汽车认证的对象包括国产车和进口车,今后将对各种车辆按照统一的技术标准和评定程序实行认证。消费者可通过认证标志,查阅到认证机构名称、汽车噪声、排放量等关键信息。
近年来,我国汽车产业飞速发展,汽车销售量正以每年26%的速度增长。随着汽车工业的快速发展,我国正面临着越来越大的、由汽车所引发的来自能源和环保方面的双重压力。如污染排放总量增大,城市氮氧化物浓度不断上升,道路两侧空气污染严重,交通能耗占全社会总能耗的20%以上等,给社会发展带来了一系列难题,汽车的环保、节能减排问题也因此日益备受关注。
为了加强汽车生产企业对环保法规的适应性,2007年9月1日,我国正式颁布《国家节能环保型汽车认证实施规则——轻型汽车产品》,开始对轻型汽车产品实行统一的节能环保自愿性认证制度。到2008年,这一认证将在汽车行业全面实施。
据了解,国家认监委组织相关技术机构、企业和专家从2004年起开始进行车辆节能环保认证制度的研究,结合我国国情并借鉴欧洲、日本、美国等国家的成功经验,建立了我国的国家节能环保型汽车认证制度。该制度按照“四个统一”的原则,对进口车、国产车统一实施,统一认证规则、技术标准及合格评定程序,统一认证标志。车辆节能环保认证循序渐进,分批实施,首批在轻型汽车产品中实施,力争在2008年覆盖所有汽车产品。
“节能环保型汽车认证标准比行业标准要求更为严格,同时认证结果直接面向终端消费者。”国家认监委有关负责人介绍说,基于自愿性认证的特点,节能环保认证的各项指标都在国家现行标准的基础上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对汽车污染物排放、燃料消耗量指标、车辆再利用率和回收利用率、车内空气污染物控制标准、汽车动力性能等,都做出了具体、明确和严格的规定,目的就是促使符合节能环保发展要求的高端汽车产品脱颖而出,引导企业进行技术方面的持续创新,促进产品结构不断优化和升级换代。
业内有关人士指出,目前我国车辆节能技术落后,单车同等条件下,燃油消耗量明显高于发达国家,污染物排放量居高不下。开展节能环保认证,对汽车生产企业实施认证管理,是我国利用认证形式不断促进和提高中国汽车产品质量,增加和提高产品市场竞争力以及走向国际市场的一个重要手段。此举对于企业来说,有着极为重要的意义。在汽车行业全面建立节能环保型汽车认证制度,有助于优化市场环境,帮助消费者树立健康的消费理念,进而促进产品优化、升级和整个产业健康与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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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洲各国的汽车认证都是由本国的独立认证机构进行的,但标准是全欧洲统一的。欧洲实行自愿召回,企业发现车辆有问题,就可自行召回。但如果企业隐瞒重大质量隐患或藏匿用户投诉,一经核实将面临重罚。
美国实行的是“自我认证”,主要分为安全认证和环境保护认证。政府主管部门主要对产品进行抽查,以保证车辆性能符合法规要求。一旦抽查发现车辆不符合安全法规要求,将要求制造商强制召回。
日本汽车产品采取型式认证制度。该制度由《汽车型式指定制度》、《新型汽车申报制度》、《进口汽车特别管理制度》3个部分组成。根据这些制度,汽车制造商在新车型生产和销售之前,要预先向运输省提出申请并接受检验,检验合格后,制造商才能拿到该车型的出厂检验合格证。但获得型式认证后,还要由运输省进行“初始检查”,目的是保证每一辆在道路上行驶的车都要达标。日本实行的召回制是由厂家将顾客投诉上报运输省,如果厂家隐瞒真相,将顾客的投诉束之高阁,造成安全问题后,政府主管部门将会实行高额惩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