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 言
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代替GB11673-1989《含乳饮料卫生标准》,GB11673-1989《含乳饮料卫生标准》同时废止。
本标准与GB11673-1989相比主要修改如下:
——按照GB/T1.1-2000对标准文本格式进行了修改;
——对原标准结构、适用范围进行了修改,增加了原料卫生要求、食品添加剂、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包装、标识、贮存及运输要求;
——参照GB4810增加了总砷指标;参照GB14935修改了铅指标;
——原标准中糖精钠和增稠剂指标要求按本标准4.2规定执行;
——将“脂肪”指标使用范围修改为“仅适用于以鲜奶为原料制成的含乳饮料”。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批准。
本标准起草单位:上海市食品卫生监督检验所、杭州娃哈哈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卫生防疫站、天津市卫生局公共卫生监督所、辽宁省卫生监督所。
本标准起草人:须欣、王美玲、余挺、崔春明、王旭太、梁进、张正。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原标准于1989年首次发布。本次为第一次修订。
含乳饮料卫生标准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含乳饮料的的指标要求、食品添加剂、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和检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以鲜乳或乳粉为原料,加入适量辅料配制而成的具有相应风味的含乳饮料。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
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2760 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
GB/T4789.21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冷冻饮品、饮料检验
GB /T5009.5 食品中蛋白质的测定
GB /T5009.6 食品中脂肪的测定
GB /T5009.11 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
GB /T5009.12 食品中铅的测定
GB /T5009.13 食品中铜的测定
GB7718 食品标签通用标准
GB12695 饮料厂卫生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