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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生产经营者建立安全信用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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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食品安全法草案对建立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作出了规定。

  强化生产经营者作为保证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通过确立食品生产经营许可、食品生产经营者安全信用档案等制度,引导生产经营者在食品生产经营活动中重质量、重服务、重信誉、重自律,以形成确保食品安全的长效机制。

  草案规定,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服务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记录许可证颁发、日常监督检查结果、违法行为查处等情况。

  草案规定,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服务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根据食品安全信用档案的记录,对有不良信用记录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增加监督检查频次。
作者:据新华社电 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 发布时间:2007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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