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海关总署联合颁发了我国报关行业第一个国家职业标准《报关员国家职业标准(试行)》(以下简称《标准》),这也标志着我国报关行业正在逐步走向规范和成熟,改革开放三十年来涌现出的八万余名报关员,在依法安置“职业户口”的前提下,即将按照国家制定的职业标准来实行职称评定工作。
据中国报关协会行业部介绍,此次报关员国家职业标准是在职业分类的基础上,对从业人员工作能力水平作出的规范性要求,中心内容即报关员的工作要求。《标准》将报关员的工作设定为七个模块,包括报关单证准备与管理、报关作业实施与管理、报关核算、进出口商品归类与原产地确定、报关事务管理、海关行政救济事务管理、培训和指导等。
同时,《标准》明确了报关员职业分类的具体内容,并对适用对象、职业等级、基本文化程度和申报条件等都作出了相应规定。由于报关员属于行政许可准入职业,从业人员必须取得海关行政许可准入资格并经海关注册后方能从业,为此,《标准》适用对象只能是经海关注册从事报关工作的在职报关员。考虑到海关行政许可准入的条件和要求较高,因此,《标准》在职业等级设定时,直接从国家职业资格三级起步,即只设助理报关师、报关师、高级报关师三个等级。
此外,《标准》还界定了三个职业等级在工作内容上的区别。助理报关师侧重在具体业务操作层面,主要包括报关单填制、报关业务现场操作等;报关师侧重在相对复杂操作和管理层面,主要包括单证复核,对质量、程序的控制,报关核算,报关业务咨询等;高级报关师侧重在全面管理、指导和策划层面,主要包括组织设计、实施报关业务体系、风险管理、企业发展战略管理等。
记者还了解到,负责《标准》制定和申报工作的中国报关协会将从08年开始,全面开展报关员职业等级教材的编写、评定办法的制定等工作,并在时机成熟的条件下,开展职业等级评定的试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