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近日从国家质检总局法规司了解到,质检系统行政执法证换证工作已正式启动。
根据《质量监督检验检疫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规定,质检系统所有的行政执法人员必须持证执法。截至2008年6月30日,全系统所有行政执法证都已到期,必须换发新证。
为保证换证工作顺利进行,质检总局法规司已做了三项准备:一是编辑出版有关的试题题库,质量技术监督和检验检疫将分别各出版一套题库,为质检系统组织人员培训考核做好基础工作。二是组织系统执法证换证考核师资培训,为确保培训考核工作质量,各地在考核前要由经过总局培训的师资进行培训。三是下发组织实施相关文件,根据以往的工作流程,在组织实施换证期间要统筹兼顾各个单位的换证进程,需要制订好相关的工作进度计划。
记者还了解到,2007年,质检总局共审查办理行政执法证件3000个。2008年上半年,将换发行政执法证件约9万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