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1月5日,日本发布关于更广泛的应用质量标签标准的报告。根据《农林产品标准化和适当标签法》,提出更广泛的应用新鲜食品质量标签标准。用作加工食品配料的新鲜食品将必须有下列强制性标示:a)食品名称;以及b)原产地,对于最终的加工食品,主要配料的原产地标示是强制性的。这些加工食品包括已经在加工食品质量标签标准中规定的20个种类的加工食品。为了确保标签的真实性,鼓励经销商保存交易的记录。2007年11月21日,韩国技术标准局(KATS)发布电器安全标准修正提案。拟生效日期为2008年1月12日。
K00011(工业、科学和医疗(ISM)射频设备 – 电磁干扰特性 – 限值和测量方法)将做出以下修订:
- 下列内容将增加进表7(产生连续波(CW)型干扰并在400兆赫以上频率工作的B类2组ISM设备电磁辐射干扰峰值限值:使用2.4 ~ 2.5吉赫作为工作频率,并且归入B类2组的高频灯的允许标准应当在2.3 ~ 2.4吉赫带宽为92dB?V/m。
-下列内容将增加进表8(在400兆赫以上频率工作的B类2组ISM设备电磁辐射干扰量):使用2.4 ~ 2.5吉赫作为工作频率,并且归入B类2组的高频灯的允许标准应当在1 ~2.4吉赫和2.5 ~ 3吉赫带宽低于60dB?V/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