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12月17日电 记者从今天召开的全国文物保护标准化技术委员会2007年年会上获悉,我国首批11项文物保护标准已经制定完成,其中,“文物保护单位标志”和“文物保护单位开放服务标准”等两项国标已经上报国家标准化委员会等待批准,另外9项行业标准已通过审查,将在年内由国家文物局批准、颁布实施。
国家文物局副局长张柏在会上指出,标准化建设是文化遗产保护中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旨在规范文化遗产保护行为,促进先进科技成果的应用和转化,加强文化遗产保护质量控制,提高文化遗产利用和管理的效率。通过开展文化遗产保护标准化工作,尽快建立科学合理、先进实用、适应文化遗产保护事业发展的标准体系,将有利于推动文化遗产保护科技进步。
据悉,全国文物保护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是去年成立的,由张柏、宋新潮、张廷浩等38位专家组成,负责不可移动文物、可移动文物、文物调查与考古发掘、文物保护、博物馆及其信息化和信息建设领域国家标准的修订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