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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专项整治344家小作坊被取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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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笔者从省质监部门获悉,自8月23日全省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开展以来,我省质监系统共立案查处865起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违法案件(其中销售额5万元以上案件9起),查获货值812.7万元。其中,30家食品生产黑窝点和344家存在重大食品安全隐患的小作坊被依法取缔。

  据介绍,福建省小作坊总体呈现 “四多两差一小”的特点:一是数量多,小作坊占加工食品单位总数的80.4%;二是无证无照的小作坊多,无卫生许可证又无营业执照的占51.6%,仅有卫生许可证或营业执照的分别占总数的16.4%、16.3%;二是常年生产的小作坊多,占总数的59.4%;三是无标生产的小作坊多,占总数的83.1%;五是设备简陋、生产条件差,难以保证食品质量安全;六是从业人员食品安全意识和质量管理意识差,文化程度偏低;七是规模小,7人以下的小作坊占总数的81.9%。

  针对福建省小作坊量大面广、类型多样的实际情况,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因地制宜,采取了分类治理办法,努力提升监管水平。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按照食品生产小作坊生产必备条件的要求,对辖区内的小作坊进行全面检查,凡严重不符合必备条件要求的,给予一个月的期限整改,整改后仍然达不到要求的予以取缔。对于制售假冒伪劣的食品生产加工“黑窝点”坚决给予打击和取缔。截止 目前,依法取缔了30家制假制劣的食品生产黑窝点和344家屡教不改、生产条件恶劣、存在重大食品安全隐患的小作坊。

  对于生产瓶(桶)装饮用水、瓶装白酒、儿童食品、乳制品的食品生产小作坊,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给予一个月的过渡期,过渡期满必须转产其他产品,违者将予以关闭。截止目前,全省5727家食品小作坊已向质监部门提交承诺书,其中证照齐全的2358家小作坊已100%提交承诺书。目前,全省高风险类食品小作坊完成转产118家,占应转产小作坊的92%,其余未转产的已基本取缔。同时,质监部门还抓整改落实,开具限期整改通知书7487份,4726家小作坊经整改达到了基本规范要求,并建立了索票索证制度和产品销售台帐,4312家小作坊建立了卫生监督管理等5项制度。

  在开展专项整治的同时,各级质监部门积极探索建立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的长效机制,在小作坊整治中采取“协会型”发展、“股份制”合作、“示范型”推动、“农改超”等方式,引导小作坊成立行业协会、建立合作社,走股份合作,集体投入,联合经营的道路,并积极创建食品加工小企业、小作坊示范村。我省整治规范食品小作坊的做法得到了国家质检总局的充分肯定,并在全国专项整治广州现场会上作了书面交流。

  这次小作坊专项整治,让传统食品焕发了新生机。福建省共挖掘出100余种埋没于乡村,具有历史、文化渊源的地方特色食品。如著名旅游区武夷山市就挖掘出了吴屯鲤鱼干、谷熏鹅等4种地方特色食品。对这些传统地方特色食品,我省有关部门采取三项措施进行帮扶:一是对小作坊业主进行培训,同时指导业主改善小作坊生产条件,加强管理,并从标准入手,引导其规范生产;二是把这些传统食品的历史、文化渊源、工艺等情况形成书面材料报给地方政府和旅游、经贸等部门,帮助推动出台相关扶持政策;三是成立行业协会,促进传统特色食品的行业管理,积极推荐这些食品参加美食节,在旅游景区进行宣传,申报“中华老字号”,鼓励其做大做强。

作者:佚名 来源:福建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时间:2007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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