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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十一五”将建立600多项核电厂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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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11月底举行的中国国防工业标准化论坛上,中国核工业集团副总经理杨长利表示,没有与我国核电发展相适应的标准体系,就不能实现真正意义的核电自主化,因此应尽快建立和完善我国核电标准体系。

  据论坛透露,目前我国已有11台核电投入商业运营,总装机容量910万千瓦。按照我国核电中长期发展规划,到2020年,我国核电投产装机容量将达到4000万千瓦,在建1800万千瓦。当前,我国正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发展核电,成为全球最大的核电市场。在这种背景下,与我国核电开发、实验、设计、建造、运营、退役密切相关的核电标准化受到各方的高度关注。

  据介绍,我国核电标准化起步于上个世纪80年代初,经过20多年的发展及核电国产化的推动,已制定了近100项国家标准和300多项行业标准,形成了比较成熟的30万千瓦和60万千瓦的核电机组标准和一批通用的核电标准。这些标准涵盖了厂址选择、建筑物设计建造、核电厂总体及系统设计制造、材料、燃料、辐射防护、消防、安装、调试、检查、应急等方面。

  杨长利认为,自主设计、自主制造、自主建设、自主运营是我国核电发展的重大战略目标。自主化健康发展,是我国核电发展的关键,加快我国核电标准化建设已成为一项十分紧迫的工作。核电标准涉及的技术领域非常宽,核电标准的实施,有利于国内企业的材料、设备进入核电市场,降低核电造价;有利于核电堆型和相关产品的系列化发展,节省开发时间,降低开发成本;有利于批量化生产并积累管理经验和提高建设效率。

  杨长利建议,根据已经发布的我国“十一五”压水堆核电厂标准体系建设规划提出的包括600多项标准的体系表,各行业、各单位应筹划好我国核电标准体系建设的技术方案,完善我国核电标准的工作机制,以妥善解决目前核电标准体系结构零散,相关行业、相关专业标准之间不协调、不统一的问题。应做好核电标准的基础性工作,有针对性地开展与核电标准编制相关的试验验证,建立科研、工程与标准的相互促进机制,形成科研成果支撑标准制修订,标准服务于工程建设,工程建设检验和提高标准水平的良好局面。还要进一步充实全国核能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和全国核仪器仪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及其分技术委员会的作用,强化技术审查,充分调动核电相关科研机构和企业的积极性,更加深入地开展核电标准化工作。
作者:徐风 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 发布时间:2007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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