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标准化是农业现代化的重要标志,是科教兴农的重要载体。加快推进农、毗标准化,是发展现代农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农业依法行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技术保障,也是应对加入WTO后国际市场竞争,特别是应对各种技术性贸易壁垒的必然要求。我国台湾对农业的质量管理、产业化运作和精致农业、有机农业、休闲农业等方面进行标准化管理的发展经验,十分值得我们大陆农业借鉴运用。大陆农业的发展,应加快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的转型,而其中最重要的是标准化的生产和管理。作为改革开放前沿、经济相对发达的福建,更应加快采用国际标准的步伐,特别是利用闽台农业合作的优势,借鉴台湾农业标准化的成功之道,促进福建农业认证工作的开展和农产品质量的提高。本文对此进行了初步探讨。
1 福建省农业标准化的现状
1.1 基本形成了农业标准化工作网络
1998年,福建省政府成立了以分管副省长为组长的福建省农业标准化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加强了对全省农业标准化工作的领导。全省大部分市、县都相继成立了农业标准化工作领导小组,有的乡镇成立了工作站,把农业标准化纳入政府工作议程。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系统从省局到市、县、区局,有专兼职人员分管农业标准化,在统一管理、组织、协调上做了大量工作。农业、林业、水产、烟草等行业在科技等职能部门中均有专人负责农业标准化工作。
1.2 初步建立了福建省农业标准体系
截至2006年12月底,全省共组织制定、发布了687项农业方面的地方标准和农业技术规范,其中强制性标准199项,推荐性标准488项。以福建主要特色农产品为重点,贯穿产前、产中、产后的标准有58个232项,涵盖了种植业、畜牧业、林业、水产养殖业等各个生产领域,涉及粮食、油料、蔬菜、水果、茶叶、食用菌、肉类、水产品、木材、烟草等主要农产品。全省已初步形成了一个以国家标准为主,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企业标准相配套,包括产前、产中、产后全过程的全省农业标准体系,为各地发展绿色农业、效益农业和创汇农业提供了科学依据和技术保障。
1.3 建设了一批农业标准化示范区
为让农民易于模仿,便于操作,省农业厅在通过了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或有机食品认证,有确定区域范围,核心区与辐射区的比例达3:7左右,有优势品种、特色品种并有一定市场占有率的区域,设立农业标准化生产示范区。根据农业生产的产前、产中、产后相关因素制定出一系列配套标准的农业标准综合体,严格按照无公害、绿色、有机农产品的标准和国际安全卫生标准的要求在生产全过程推行标准化生产。截至2006年底,200多个国家、省、市示范区通过示范推广“农业标准,有效地促进了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极大地带动了全省农业标准化生产,促进厂农业生产力水平的提高和农民增收。
1.4 配套构建了农产品质量检测体系
建立了粮油、食品、农药残留、化肥、饲料、农机具等省、市、县检测机构53家,其中农业48家、林业2家、水产3家。全省农业系统有18个市县已经配置了农残速测设备32台,每年完成2万多份果蔬样品的检测任务。23个城市集中屠宰场开展了生猪“瘦肉精”残留快速检测工作。初步形成了以“福建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为龙头,市级质检专业分中心为补充,部分县级快速检测站和大宗农产品主产区、“菜篮子”产品基地、大中剔农产品批发市场速测站为依托,覆盖全省、布局合理、职能明确、专业齐全、运行高效,既符合省内实际,又与国际
接轨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监督体系。
1.5 积极推行农产品认证制度
为从源头上治理农产品污染,保证食品安全与质量,福建省积极开展名牌农产:品和无公害食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的认证工作,加强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鼓励农产品生产企业推行IS09000、IS014000体系,在水、畜产品加工企业积极推行应用HACCP体系。至2006年底,全省累计有227家企业的493项农产品取得无公害农产品标志,有效使用农业“三品”认证标志的产品有1079个,有3项农产品获得中国名牌农产品称号,有5个农产品获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90家农产品加工企业获得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使用权。
2 福建省农业标准化存在的问题
2.1 社会对农业标准化尚未正确认识
福建省的农业标准化工作虽然走在全国前列,但作为生产者的广大农民与农、眶标准化有过“亲密接触”的还是太少。对于大多数农民来说,农业标准和他们之间还存在相当大的距离,无论是从事粮食生产还是畜禽养殖,都没有国际标准的概念和意识,生产出来的农产品难以符合国际市场的要求。即使是农业标准化生产示范区,大多数人也认为农业标准化就是技术人员的事情,农业标准化的意义还没有被社会各界所认识。
2.2 标准水平滞后于生产发展
福建农业标准的制定与农业迅速发展的要求不相适应,不少标准标龄过长,技术指标落后。过去制定标准的目标是解决农产品产量,而当前和今后,国际、国内的竞争基本上是以质量为中心展开的,这就要求农产品标准水平要高。
2.3 农业标准贯彻实施力度不够
全省已制定有农、林、水产:品标准及种苗标准和综合标准,基本上覆盖了全省主要的农、林、水产品,但是没有得到很好的贯彻实施。有些标准虽然批准发布了,但没有及时组织印刷、发行,没有很好地组织宣贯和实施,广大农民、渔民不知道标准内容,缺乏系统的培训和指导,标准的整体效果受到影响,致使标准化的作用难以发挥,严重影响产业化发展和农产品质量的提高。
2.4 标准化管理运行机制不健全
农产品的生产和加工、流通分属多个部门管理,相互协调困难,阻碍了农业标准化的实施。目前存在的问题是:一是利益分配机制不健全。利润多用于分配,只有很少的一部分用于建立发展基金和风险基金,从而阻碍了农业标准化生产规模的进一步发展。二是临督约束机制不健全。由于我国农业超小规模经营,农业生产的分散性和农产品检测成本的高昂,注定了对单个农产经营行为监督的困难。
2.5 投入不足
农业标准化工作涉及面广,专业性强,技术要求高,工作难度大,必须依靠行政的、法律的、经济的手段来推动。近几年来,各级政府在农业标准化方面的投入不够,特别是在标准的制修订、示范区的建设及推广工作上更是微不足道。农业标准化工作只停留在形式上,这是阻碍福建省农业朝着规范化、制度化、标准化方向发展的重要原因,也是农产品出口严重受阻的关键所在。
3 台湾农业标准化的成功经验给我们的启示
台湾的农产品标准化工作起步早,现已制定出大量的农产品标准、检验方法标准和包装标准,还有内销和外销标准之分。借鉴台湾农业标准化的成功经验,有助于进一步深化福建的农业结构调整,提升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加快海峡两岸现代农业建设进程,推动海峡两岸农业合作向更广领域、更高层次发展。
3.1 加强组织领导
台湾对农业的质量管理、产业化运作,对精致农业、有机农业、休闲农业等,从标准化方面进行了有效的管理。根据台湾的成功经验和福建实际,当前主要工作是:(1)成立福建省农业标准化委员会,负责组织制定和实施全省农产品标准化的规划、计划,并对农业标准的实施进行监督;(2)成立农产品标准化工作专家组,负责对农产品标准的编制与审定工作;(3)加强农业标准化宣传教育,引导全社会形成讲标准、用标准的良好氛围。
3.2 加快培育发展农村经济组织
台湾的农民组织主要有农会、渔会、水利会等,它们是农村最基层的农民组织,是沟通政府与农民之间的桥梁,是新农村建设的骨干力量。多年来,在组织生产、运销、农业技术推广、农村信用、农业保险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对推动农村建设作出了重要贡献。面目前大陆的农业推广体系、农产品运销体系、农村金融体系、农业保险还处在艰难的成长过程中。专业合作社大多停留在生产过程,我们曾经宣传的“公司+农户”模式,实际上长期以来一直没有很好解决农民与加工企业之间的利益关系,农民依然是既要承担生产风险,也要承担市场风险。所以培育和发展农民自己的经济组织非常重要,应把组织农民作为未来发展农业、繁荣农村的重要工作内容。
3.3 建立资金保障体系
为实施农业标准化,推进农业产业化的发展,台湾当局每年都有一定的预算资金作为台湾各级农会的组织建设和工作运行的基本资金来源。我省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把农业标准化列为科技了作的重要内容,实行农业标准化专项基金制度。一方面用来制(修)定特色农业标准;另一方面专项经费用来支持农业标准化示范基地的建设。逐步形成以政府投入为导向,市场竞争主体投人为主体,社会各方面共同参与的多渠道、多元化投入机制。
3.4 构建农产品质量监管体系
在农产品质量安全方面,台湾曾面临与我们相似的问题,上世纪80年代后期,其不合格产品的比例一度高达30%以上。借鉴台湾农业采取的措施:首先要完善相关质量标准体系,特别是加快农药残留限量标准、检测方法标准的修订和施行;其次要加强检测体系和队伍建设,提高检验检测的工作水平;二是建立质量可追溯制度,建定从“田问到餐桌”的全程质量安全控制;四是大力发展无公害食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等“二品”生产;五是普及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法规和生产经营知识,使其变为农业生产:经营者的主动意识和自觉行为。
3.5 实行高起点、高标准、高效益的采标原则
积极采用国际标准利国外先进标准,适应世界经济大格局,推进农产品标准化工作迅速与国际接轨。积极跟踪国际标准,充分研究农产品进口国的法律法规与农产:品合格评定程序及对农产品贸易的包装、标签、认证等方面要求,制定相应的牛产技术规程,与国际标准接轨;加快完善检验检测体系,引进先进检测技术和设备,努力缩小勺发达国家在检验、检疫、检测方面的羌距,并积极为出口农产品企业开展服务,特别是重点加强县级农产:品速测,向市场与基地延伸;进一步做好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产品认证和标识管理工作,积极推行GAP(良好农业规范)、HACCP(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体系认证,以通过认证来打破各种技术壁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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