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副局长钟攸平12月13日表示,工商总局将抓紧研究制定反垄断法的有关配套规章,为这部法律的实施做好准备。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已于今年8月30日由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将于2008年8月1日起施行。
“预防和制止垄断行为,维护市场竞争秩序,不仅要有一部好的反垄断法,更有赖于反垄断法的有效实施。”钟攸平13日在北京召开的“反垄断执法国际研讨会”上表示,下一步,将研究制定统一、细化、可操作的规章,以利于做到执法统一、透明、公正。
此外,工商总局还将加强反垄断法的宣传工作,提高全社会的竞争意识;加强对反垄断执法人员的培训,使其全面、准确地理解这部法律的基本精神和主要内容;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学习国外反垄断执法的有益做法,从而为反垄断法的实施做好准备。
据钟攸平介绍,中国的竞争执法开始于1993年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实施。十几年来,工商部门积极履行法定职能,加大竞争执法力度,取得了积极成效。据统计,从1999年到2006年,全国共查处行业垄断性案件6479件,制止和查处地方保护、地区封锁等排除、限制竞争行为490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