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企业的创新能力依然存在很大差距,在近日的“创新型国家建设与知识产权研讨会”上,信息产业部电子知识产权咨询服务中心主任赵天五认为,“国内的一流企业和三星差距在15年到20年”。随后,全球最大电子代工企业富士康有关专家更抛出惊人观点——中国90%的实用新型专利都应该撤销。(11月30日《北京晨报》)
富士康集团知识产权管理处处长傅绍明认为,目前中国的很多实用新型专利都是“垃圾专利”,很多都是在原来的基础上稍做粗糙改良、仓促上马并快速通过的。
专利一般分为3种类型,即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这3种类型的专利虽然在专利法上平等地受到保护,但是,在现实中,发明专利才是衡量一个国家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指标。中国的专利泡沫,是实用新型与外观设计专利“吹”起来的。
在专利法上,对发明专利要进行特别的形式审查和实质审查,而对实用新型和外观设新专利只需进行形式审查。实用新型与外观设计的审查门槛相对较低,可操作性强,是否“创新”,往往“事在人为”。现在,市场上各种知识产权咨询公司,他们从专利申请委托代理,到具体“公关”,无不手眼通天。不怕做不到,就怕想不到,在这些公司的运作下,又有什么东西不能成为专利的呢?记得在一次广交会上,就有商家手捧专利证书,投诉其他厂商生产“长得像马的马玩具”是侵权。马、牛、羊、狗等外形本是自然造就,十二生肖也自古有之,可是,这竟然被一家企业当作外观设计获取了专利。
这种“垃圾专利”不但没有维护市场秩序,反而妨碍了市场有效竞争。试想,若按这种专利申请方式,要是某人申请了“人样”这个专利,恐怕所有的摄影师都得关门大吉了。本来,保护专利和防止滥用专利权就是一个硬币的两面,一旦盲目追求所谓“专利大国”,我们的知识产权战略难免走向了另一个反面。
在美国,垃圾专利的数量也非常惊人。有调查显示,有一半以上的美国企业对目前的专利质量不满意。当下,不断有中国企业在美国被控专利侵权,有些案件就明显属于恶意诉讼。为了保持专利的稳定性、相关性、有用性,维持专利的公信力,美国国会近年来出台了《专利质量提高法案》、《专利改革法案》等,对现有的专利审批制度进行了比较大的改革。面对国内的垃圾专利,是该挤一挤泡沫了,而如何在专利保护和防止滥用专利权之间找到新的平衡点,则是最重要的命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