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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家用燃气灶具国家标准从明年5月1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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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过4年多的修订,我国新版《家用燃气灶具》国家标准将从明年5月1日起实施,正式取代1996年发布的国家标准。

  与旧标准相比,新版国标在燃气灶具的主火功率、熄火保护装置、环保条款以及燃烧器材料、检验规则等多处做了修订。其中灶具产品的部分安全及技术参数较之前标准均有大幅度提高,部分修订后的参数甚至高于灶具业发达的欧美国家标准。

  记者获悉,这些改变主要体现在要求全部类型的燃气灶都强制安装自动熄火保护装置、两眼和两眼以上的燃气灶须有一个灶眼的热负荷≥3.5kW及标准状态由0℃改为15℃、燃烧器火控部位应使用耐温大于700℃的材料等。消费者在使用燃气灶过程中,随时可能会遇到灶火被风吹灭、被汤水溢出浇灭等情况,如果有自动熄火保护装置及时切断气源,就能避免安全事故。因此,新版国家标准中不仅要求嵌入式燃气灶具安装熄火保护装置,台式燃气灶也必须强制安装。

  目前,生产的大部分嵌入式燃气灶具都具有自动熄火保护装置,而台式燃气灶具多数没有该熄火保护装置。因此,新版家用燃气灶具标准在一定程度上会增加企业的生产成本;但另一方面,该标准实施可促进整个灶具行业技术更新换代的速度加快。

作者:佚名 来源:南方都市报 发布时间:2007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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