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农产品“从农田到市场”的质量安全,甘肃省健全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坚持依法监管与诚信自律相结合、集中整治与日常监管相结合、事前预防与事后查处相结合,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制度健全,形成机制,走向规范。这是记者昨天下午从甘肃省农牧厅召开的相关会议上获悉的。
甘肃省健全完善和推行农业标准化机制,针对各地主要农产品的产地环境、投入品、生产过程控制、采收储运等,制定和完善地方标准,制作明白纸、简明操作手册和模式图,以方便农民运用,做到有标可依,按标生产;并结合农业产业发展水平和农产品贸易的需要,引用先进实用的国内外农业标准,提高甘肃省农业标准质量。各地积极建立和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机制,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认证产品和农产品生产基地将建立生产档案,推进产地包装和标志。兰州市率先行动、各市州于今年年底前在所在地农产品批发市场实行市场准入制度,统一农产品销售票证。通过全面推行农产品批发市场索证索票管理,将产地编码、产品编码、生产档案、包装标志、索证索票有机衔接,实现农产品质量安全从农田到市场的全程追溯。
同时,根据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追究制度,对于不履行监管职责,瞒报、漏报、谎报和拖延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或者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中滥用职权或者其他渎职行为的,根据所造成的后果,给予相关责任人相应处置,如构成渎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