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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报号: G/TBT/N/CHN/316 通报日期: 2007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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贸易技术壁垒委员会
通 报
以下通报根据TBT协定第10.6条分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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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通报成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 如可能,列出涉及的地方政府名称(3.2条和7.2条): |
2.负责部门: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SAC) |
3.依据的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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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覆盖的产品: 农作物种子 |
HS: 1209 |
其他: |
ICS: 65.020.20 | |
5.通报文件的名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粮食作物种子 第1部分:禾谷类》 |
页数: 5页 |
使用语言: 中文 | |
6.内容概述: 本文件是对GB 4404.1—1996《粮食作物种子 禾谷类》的修订,主要修订内容包括:取消了依据种子纯度对杂交种子质量级别的划分,修改了部分质量指标,修订了检验规则。 |
7.目的和理由: 避免使用低质量种子造成损失,保护农民利益 如是紧急措施,说明紧急问题的性质: |
8.相关文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 2.GB/T 3543 农作物种子检验规程 |
9.拟批准日期: WTO秘书处分发后90天 |
拟生效日期: 批准后6个月 | |
10.提意见截止日期: WTO秘书处分发后60天 |
11.备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