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的保护问题已经成为一个不能回避的问题,加大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已势在必行。”在近日召开的“创新型国家建设与知识产权保护”研讨会上,中国社科院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研究员、商标博士黄晖指出。
黄晖表示,在建设创新型国家的过程中,会涉及到不同的主体,有政府、企业、中间组织和个人,这些不同的主体各司其职,各自负有不同的责任。但最重要的主体还是企业。对于企业主体而言,知识产权保护是其通过自主创新来支撑国家创新的重要途径。
事实上,世界上销售额最高、竞争力最强的企业,往往是那些专利拥有量最多的企业。据统计,广东省专利申请量、授权量一直处于全国首位,而作为衡量创新能力重要指标的发明专利申请量企业类的前三名均来自深圳,它们是华为、富士康、中兴通讯。
富士康集团知识产权处处长傅绍明向记者介绍说,富士康的知识产权模式是在美国人的压力下,经过不断的诉讼和纠纷处理成长起来的。富士康单知识产权创新管理系统创建一项就已花了将近10亿人民币,2006年投入的科研研究经费达到13亿元人民币,有4万人参与创新研发,截止到现在2007年申请专利9000件,其中有3300件的专利核准都取得了专利证书,2006年在大陆地区的专利授权数排名第一,在美国专利的排行榜上也从前年的第56位上升到现在的第47位。
但从整体上看,目前国内企业的知识产权保护现状还令人堪忧。
据此前《人民日报》消息称,我国约有99%的企业没有申请过专利,60%的企业没有自己的商标,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企业仅占企业总数的万分之三。这一情况充分表明,我国的企业对加强企业自主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识仍没有觉醒,许多企业尚处在有“制造”无“创造”的“非知识产权”模糊状态。而一旦发生纠纷,企业必将陷入两难的境地。
以富士康诉比亚迪窃取商业机密侵权案为例,本来是生产手机二次电池的比亚迪公司通过挖走富士康大批员工,窃取富士康的系统文件等商业机密,从而只用了短短的三年时间,便切入到手机代工领域并且代工业务飞速上升。
博客网副总编陈谷龙对此分析说,富士康花了多年心血才建立起整套系统文件。比亚迪公司轻易拿走这套东西,短时间内便取得了业务的爆发式增长,甚至可以融资上市,获得股市层面的响应。这说明,建设创新型国家和知识产权保护所需要的软环境我们还没有做好。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原北京一中院知识产权庭庭长张广良向记者表示,知识产权,作为自主创新的法律基础,以及衡量自主创新能力的重要指标,是创新型国家战略中最为重要的法律制度。而高科技企业最后的竞争支点都将落在知识产权的问题上,成为一种竞争手段。如果我们的企业不重视知识产权,就会输在起跑线上。目前,知识产权制度建设的道路虽然还很漫长,但这个过程值得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