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温州蓝登图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登图书”)总经理李晓峰没想到的是,自己的商标竟然被国外的出版巨头“看上了”,引来一场与国际出版“大鳄”的商标权官司。
“这是我创业以来遇到的最大的问题,我怎么就成恶意抢注了呢?”李晓峰颇显无奈。“这个案子很典型,也许今后会有更多的企业遇到来自国外公司的商标纠纷,而这些纠纷往往集中于商标的译名。”原真动力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的合伙人叶青说。
商标纷争源于“音译”
此次向蓝登图书发起挑战的是全世界规模最大、国际化程度最高的英语大众图书出版商美国RANDOM HOUSE(伦道姆豪斯)公司。美国《纽约时报》把它描述为“美国出版业最璀璨的明珠”。
而蓝登图书成立于1994年,它的前身是温州图书发行公司。蓝登图书的商标是由“蓝登”二字组成,该商标于2000年3月21日申请,并于2001年7月28日核准注册,国际分类为第16类,核定使用商品为“书籍、印刷出版物、连环漫画书、印刷品、日历、图画”等商品。据悉,蓝登图书为目前温州地区规模最大的民营图书企业。
到目前为止,伦道姆豪斯公司并没有在中国注册“蓝登”这个中文商标,但他们认为自己是国际驰名商标,有权让蓝登图书放弃“蓝登”这个商标。
“我们蓝登图书以‘蓝登’作为商号及商标名称,象征在知识的海洋里漫漫求索,不断跨越事业高峰,这也是我们企业的理念,与商标关系密切。”李晓峰强调。但是,伦道姆豪斯公司的理由是“RANDOM HOUSE”商标主题是“RANDOM”,“HOUSE”为行业通用名称,于是向国家工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商标争议申请,要求撤销蓝登图书的“蓝登”商标。
外企音译名称的若干争议
在本案的焦点中,伦道姆豪斯必须证明自己在中国图书出版业的知名度,且一直持续使用该商标。有关专家指出,“商标具有地域性,不是说在一个地方知名,在另外一个地方就一定也知名,像伦道姆豪斯公司在美国使用英文商标,只能说明它的英文商标在美国或其他英语地区有可能比较知名,不能就因此顺理成章地认为它在中国就知名。”
另一个值得注意的问题就是外国公司的中文译名问题。
“国外商标翻译的方法有音译和意译,但是大多数情况下,国外的企业还是会采取音译的方式。因为商标的一个重要特征就是显著性和识别性,而识别性最重要的一个属性就是呼叫性,而音译的方法使得无论中外,人们称呼其商标的主要的口型和发音都八九不离十,但是,音译过来对应什么汉字,是可以做文章的,比如此案中兰花的兰和蓝天的蓝,就不一样。如果在同一类别中注册,就有可能被允许。”叶青律师说。
具体到本案中的译名问题,张广良博士认为这个案件争议的核心就是《商标法》第13条适用的意义。第13条适用,除了是否驰名之外,还有一个复制模仿商标的问题,如果美国公司以RANDOMHOUSE来主张权利的话,那就是翻译的问题。“同样在本案当中,申请人提交的争议理由是蓝登是RANDOM常用的中文译本,从我们一般的角度来讲,争议人负有非常重的举证责任,所以美国公司需要证明RANDOM就是蓝登。而RANDOM本身是一个形容词,它有明确的含义,所以举证的难度是很大的。”张广良强调。
有针对性地保护自己的商标权
我国现在很多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都有保护自己商标权的意识,但是在具体操作过程中还要考虑企业自身的实力,比如,防御性注册。如果注册范围太多,不但要付出更多的费用,而且对于很多驰名商标,这种跨类别的防御性注册就毫无意义了。因此律师建议,防御性注册只要把产生自然联想的类别和企业未来发展的方向的类别注册就可以了。比如,本案中的蓝登图书现在已经有了自己的网站,那么网络域名和商标的保护也是要相当重视的。
在商标纠纷的程序上,律师特别提醒企业,我国采取的是集中注册,商标都是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统一注册,一旦接受申请,商标局会有三个月的公告期,在公告期也就是异议期内,其他企业提出异议的,要由商标局做出异议裁定,如果对裁定不满意,可以向国家工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简称“商评委”)提出异议复审,如果仍然不满意,就可以到法院提出行政诉讼,要求撤销商评委的裁定。
而很多企业通常会错过异议期,如果错过异议期,企业可以在5年之内向商评委提交商标争议,一般的争议理由就是注册不当。此案中,美国RANDOM HOUSE公司走的就是这个商标争议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