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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江城实行农产品准入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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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武汉市农业局日前宣布,自本月起,凡不符合国家或行业质量安全标准的蔬菜、生猪、鱼类等农产品,不得在汉上市。

 据了解,武汉是我省首个实行农产品准入制的城市,市场准入制将替代以前流动抽检方式,在该市建立起全面的农产品质量监管体系。

 按市场准入制要求,外地来汉的农产品必须提供基地证明或质量证明;本地蔬菜生产者要建立身份编码识别、可追溯制度。对同一产地的蔬菜、水产品连续三次抽检不合格者,生猪抽检一次不合格者,将在新闻媒体上曝光,其产区内相应品种的农产品3个月内禁止进入武汉市场销售。

 为方便外地农产品办理相关手续,武汉市设立了3个月的过渡期,从明年3月1日起,武汉对禽类、鲜蛋、水果等农产品也将相继实施市场准入制度。

作者:李伟 夏永辉 来源:新华网 发布时间:2007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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