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规范药品流通秩序。在这方面,一要管住药品批发环节,重点打击挂靠经营等行为,对出售假劣药品的企业要坚决依法取缔。二要管住药品零售环节,重点整治超方式、超范围经营,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手软。三要管住医疗机构的购药渠道,建立和完善严格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制度,尤其要防止药商和医疗机构人员相互勾结,搞不正当交易。四要管住药品流向,健全药品购销台账制度,确保发现问题,能够查清流向,及时召回,把可能造成的危害降到最低程度。最近开通的特殊药品监控网络,对于有效监控药品流向发挥了很好的作用,要注意总结推广。五要建设药品连锁配送网络,特别是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的用药,要提倡统一配送。
(三)加强药品原料监管。从这几年发生的案件看,化工产品被违规当作药品原料使用是导致假劣药品事件发生的直接原因之一。这是药品监管领域出现的新情况,比较复杂,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现在,全国几千家化工企业,哪些是能够生产药品原料的,哪些是不能生产药品原料的,底数还不是很清楚。因此,有必要把所有化工企业纳入监管视野,并进行一次全面清查,把各方面情况搞清楚,抓紧确定生产药品原料的化工企业名单并向社会公布。同时,抓紧研究制定相关的监管办法。
(四)加大药品广告监管力度。虚假违法药品广告欺骗、误导消费者,害人不浅,必须从严整治。现在,以公众人物、专家名义证明疗效的药品广告还没有在媒体上完全消失,要落实责任,加大力度,坚决取缔。食品药品监管局和工商总局最近修订了《药品广告审查办法》,规定哪个药品企业做虚假广告,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就把他的药品下架。我看这个办法好,抓到了要害,打到了痛处。这种解决问题的思路值得各个部门借鉴。
(五)落实药品安全责任。一要严格落实企业对药品安全的第一责任。必须明确,企业负第一责任就是法定代表人负第一责任,追究企业的责任首先要追究法定代表人的责任。二要进一步明确地方政府的责任。我看,地方政府负总责,必须做到两个“确保”:市县两级政府要确保本行政区域内没有做假药的工厂,没有卖假药的商店;要确保监管部门能够对药厂、药店和医院、诊所依法进行无障碍检查。三要进一步明确监管部门的责任。就是要坚持权力和监管责任相一致的原则,消除监管盲区,既不能乱作为,也不能不作为。
从长远看,搞好药品安全监管工作,还要加快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改变“以药养医”的局面,从根本上规范药品采购和用药行为。这方面,国务院将进行专门部署,各地各部门也要积极探索。
二、强化监管,确保进出口商品质量安全
今年以来,我国出口商品多次发生被国外退货、召回的事件,引起境内外对中国产品质量的高度关注。这段时间,各有关部门和各地区做了大量工作,采取了很多有效措施,已经取得了明显成效。要继续努力,巩固成果,在加强对进口商品监管的同时,提高出口商品的质量安全水平。关于出口商品的质量安全监管,我看要做到“三个所有、四个加强”。“三个所有”,就是所有出口商品都要纳入监管范围,所有出口商品都要按照进口国的标准和要求组织生产,所有关系人身健康安全的出口产品的设计都要进行再审查。为此,要加强四个方面工作:
(一)加强涉及人身健康安全商品的监管。一是要将生产涉及人身健康安全商品的出口企业全部纳入监管范围,建立质量档案,掌握生产经营状况,加强日常监管。二是要加大出口查验力度,对重点敏感商品要增加查验比例与频次,防范出口风险。三是要根据形势变化,及时调整法定检验商品目录,增强监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圣诞节、新年即将来临,这段时间尤其要加强对出口食品、食物用具、玩具、灯具和小五金等商品的检验监管工作,坚决堵住不合格商品出口,把提供优质放心的节日商品作为树立中国商品形象的机会。
(二)严厉查处逃漏检行为。少数出口企业逃漏检,不仅使一些不合格商品流出国门,还扰乱了对外贸易秩序,损害了国家形象,必须严厉打击,坚决查处。当务之急是要加强报检、报关的衔接与协调,年底前检验检疫和海关必须做到联网核查。口岸各执法部门要加强与外经贸、港务、工商、卫生等相关部门的联系,建立监管信息沟通联络机制,及时通报信息,发现异常情况要及时研判、处置。对报检、报关企业,要进一步加强管理,明确资质条件、从业标准和经营管理的规范要求,实施分类管理,建立健全企业违法记录公布制度。
(三)加强新闻信息工作与对外磋商合作。要对我国加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尤其是这次专项整治的各种好的做法、好的经验和取得的成果,进行系统报道,增强国内外消费者对我国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水平的信心。各地、各部门都要努力提高跟媒体打交道的本领,对不实报道要快速回应,及时澄清,以正视听。要建立并扩大政府间相互认可、相互衔接的质量安全控制的机制,加强沟通,增信释疑。加强与有关国家的谈判磋商,签订一批加强合作和互认协议,促使对方简化手续、快速放行检验合格、加贴标识的我国产品,促进对外贸易健康发展。
(四)加强边贸商品管理。边境贸易种类多、货物杂、贸易形式多样,往往是交易量小影响大。边贸商品的质量问题已经引起了周边国家的关注,我们也要予以重视,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要完善边境贸易进出口商品管理的规定,制订具体明确、操作性强的监管办法。对边民互市贸易中比较突出的商品质量问题,要加强监管,对经营假冒伪劣商品的,要依法严厉打击,绝不让它们流出国门。对问题突出的市场要及时整顿,规范秩序。另外,对通过国际货运包机和邮寄渠道出境的商品,也要加强查验,确保安全。
这里,我还要强调,对进口商品也要加强把关,严格申报制度,坚决打击走私和非法进口,严防不合格货物入境,严防疫病疫情传入,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
三、乘势而上,全面完成专项整治各项任务
专项整治已经进入最后的攻坚阶段。越是到最后关头,工作越不能放松,各地各部门都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全力做好专项整治各项工作。
(一)全面完成各项整治任务和目标。各地各部门都要认真对照整治方案,进一步抓好落实,确保工作到位,措施到位,实实在在完成各项既定任务。在全力完成任务的同时,一定要坚持实事求是,决不能为了完成指标去弄虚作假,搞数字游戏,自欺欺人。
(二)全面巩固已经取得的成果。对已经取得成效的整治工作,巩固措施一定要跟上,防止反弹。比如,要抓紧实施索证索票制度,并在实践中加以完善,尽快使企业和经营者养成良好习惯。要抓紧明确各种召回产品的处理办法,做到在宣布召回的同时,明确召回产品的处理办法,真正根绝质量安全隐患。要加大高毒农药的回收销毁力度。一方面要安排专款,全部回收并销毁市场和农民手中的5种高毒农药;一方面要加强复配农药监管,防止高毒农药改头换面,以新面孔、新名称出现。另外,有关部门还要抓紧研究出台完善农产品市场监测、搞好无证照小作坊和流动小摊点管理的办法。
(三)全面启动急需标准制修订工作。标准化管理部门要加强标准制修订工作的统一管理和组织协调,各有关部门、各行业协会要主动配合,尽快抓出成效。要努力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特别是涉及食品、重点敏感消费品的安全和检测标准,应当借鉴国际标准尽快加以完善。
(四)全面做好验收工作。这次专项整治虽然不搞评比,但要组织验收。验收要做到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如实反映整治情况。专项整治成果的验收,要采取“网格化管理”的办法,一个一个区域地验收,确保全覆盖、不遗漏。要通过验收,对哪些问题已经基本解决,哪些问题依然存在,哪些地方和环节还比较薄弱,做到一目了然,清清楚楚,为下一步重点解决问题、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打好基础。
确保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是历史赋予我们的重要使命,是我们对社会、对人民做出的承诺。我们要发扬连续作战、不怕疲劳的作风,知难而进,奋力拼搏,全面完成专项整治各项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