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东局通过在互联网上搜索发布买卖检验检疫证单信息的公司,采取“钓鱼”等方式主动出击,成功地查获了增城某制衣厂报检员骗取检验检疫单证案,共骗取通关单357份,涉案货值共计1500多万美元。
今年7月底,广东局执法大队通过在互联网上搜索,发现广州市某公司的业务员陈某在互联网上以公司的名义发布买卖检验检疫证单的信息后,广东局调查人员采用“钓鱼”方式主动出击,经与陈某联络并购得出口服装“出境货物通关单”1份。于8月初,根据初步掌握增城某制衣厂、广州某公司骗取以及买卖检验检疫单证的线索和部分证据,广东局执法大队正式对上述两家企业公司进行立案调查。在铁证面前和强大政策攻心下,广州市某公司业务员陈某和增城某制衣厂报检员陈某某对涉案违法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经查,今年以来,广州市某公司业务员陈某和增城某制衣厂报检员陈某某在其雇用公司企业不知情的情况下,从事买卖检验检疫证单和不如实申报骗取检验检疫证单等违法犯罪活动,其中陈某买卖检验检疫单证大约100份,陈某某则以增城某制衣厂的名义不如实申报骗取“通关单”并将其倒卖共357份,非法所得约3.5万人民币,涉案货值共计1500多万美元。
近年来,随着对外贸易方式更趋多元化,检验检疫监管措施不断完善,检验检疫证单在对外贸易中的作用凸显,但由于部分出口产品生产企业和代理报检单位的诚信度较差和内部管理不规范,再有不法分子法律责任意识淡薄,在利益驱动下,以不顾国家利益为代价谋取个人利益,铤而走险,从事违法犯罪活动。买卖检验检疫证单等违法现象的出现,严重干扰了检验检疫工作秩序,影响出口产品的质量保证,损害我国产品的国际形象。
报检员骗取检验检疫单证案,又一次涉及自理、代理报检单位的违规操作,甚至部分自理、代理报检单位和报检员个人直接参与买卖检验检疫证单的违法犯罪活动。因此,应加强对自理、代理报检单位的日常监管,加强代理报检单位的诚信管理和等级评定工作,全面实施报检员记分和代理报检单位“黑名单”制度,对诚信等级低的代理报检单位申报的业务,要加大检验和查验的力度,严防“飞单”现象发生。对违法违规的代理报检单位,要按照检验检疫行政处罚的规定严加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