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标准是对1999年颁布的吉林省摄影业地方标准的重新修订,在业务方面,新增加了数码照相、化妆造型、平面设计3项内容;服务质量方面也提出了新要求,增加了服务场地、服务设施、从业人员要求等内容。同时,删除了不适合行业需要的着色、整修技术及与之相关的服务质量、价格投诉的处理方法等内容。
近年来,我省摄影业发展迅速。据不完全统计,全省有摄影服务网点1.7万家,从业人员约15万人,年营业额近20亿元。新标准具有实用性、概括性、专业性、前瞻性、规范性等特点,对提升摄影业服务质量,推动技术进步,建立公平的竞争环境,促进行业健康发展,具有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