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1日,广西壮族自治区质监局举办了一期《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以下简称《特别规定》)培训班,邀请《特别规定》起草人之一、国家质检总局法规司司长刘兆彬授课,全自治区各市局分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负责人、食安科科长、法规监督科科长、稽查支队支队长和相关部门的其他同志共100多人参加了培训。
刘兆彬在授课中分别介绍了《特别规定》的特点和亮点,还结合质监工作适用《特别规定》的有关问题提出了意见和建议:一是加快建立产品召回制度;二是处理好涉嫌犯罪案件与公安机关的移交问题,建立与公安部门沟通与合作的协调机制;三是要建立完善的监督检查制度;四是用好行政强制性权力的使用,履行好国家和人民赋予的职权;五是加强与其他监管部门的沟通协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