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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扬州完善四项制度构建法制质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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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江苏扬州质监局通过不断完善“四项制度”,着力构建法制质监,收到了良好效果。

  这四项制度为:一是完善以行政执法评议考核为核心的行政执法责任制度;二是完善年度优秀行政案件评选工作制度;三是完善案件主办人制度;四是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的工作制度。通过制度的不断完善和执法人员执法素质的不断提高,扬州市质监局法制质监建设工作取得显著成效。今年,该局被评为全省质监系统“推进依法行政先进集体”,连续6年获得全省“文明行业”称号,并被扬州市人民政府推荐为“江苏省依法行政示范点”。
作者:郑建玲 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 发布时间:2007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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