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1月14日,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SAC)发布国家标准《非道路点燃式小型发动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与测量方法》(中国Ⅰ、Ⅱ阶段)。本标准规定了非道路移动机械用点燃式小型发动机(有效功率≤19千瓦)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和测量方法,第I和第II阶段。
涉及的产品有:非道路移动机械用点燃式小型发动机,包括:手工具,扫雪机及吹雪机,农业、园艺及林业用耕作机械,割草机,发电机(组),水泵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