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质监局向全质检系统下发了《关于严禁食品生产许可工作机构和人员参与有偿咨询服务的通知》。
《通知》要求,各级质监部门要按照有关规定主动为申请人提供服务,将食品生产许可的范围、依据、条件、程序、期限、收费依据及标准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录和申请书示范文本等在办公场所公示,方便企业申请时查询。申请人要求对公示内容予以说明、解释的,必须提供准确、可靠的说明、解释。严禁以任何形式参加其他中介机构组织开展的食品生产许可有偿咨询服务。对于违反者,要按有关法律法规追究主要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