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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宿迁加强食品加工小作坊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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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宿迁市质量技监局在专项整治行动中,结合当地食品生产实际,对从事传统、低风险食品加工的小作坊,坚持监管、规范、引导、便民的工作思路,按照“作坊申报、政府认可、承诺公示、强制检验、限区销售、质监监管”的24字方针进行整治,收到了很好的效果。

  对于肉制品、乳制品、饮料、酱醋等高风险食品及白酒等产业政策限制发展的食品小作坊,进一步明确了基本安全卫生条件改造要求,并责令限期取证;对于违法使用原料、辅料、添加剂生产食品的小作坊,实行挂牌限期整改。通过召开食品加工小作坊宣传贯彻会、现场指导以及邀请专家帮助等多种形式,整治与服务并举,督促、帮扶小作坊尽快达到领证条件。同时鼓励小作坊采取股份制、合作社等形式,走联合重组之路,达到领证条件。对生产条件极差,经过整改仍达不到要求的小作坊,严格按照《特别规定》进行处理,并督促其实施关、停、并、转。
作者:张鸣 李谦 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 发布时间:2007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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