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家质检总局已经完成了《缺陷产品召回管理条例(草案)》的初稿起草工作,预计最快明年可出台。
“除了已经纳入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的汽车、玩具,食品和药品外,其他所有可能造成严重人身健康伤害的产品都可能纳入召回范围,比如家用电器、公共服务设施如电梯缆车等。”质检总局法规司司长刘兆彬昨天在北京举行的汽车召回制度实施3周年总结暨产品召回制度研讨会间隙对记者说。
刘司长透露,现在总局已经完成了草案的初稿起草工作,正在广泛征求企业和相关政府部门的意见。“我们将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积极努力尽快推出《缺陷产品召回管理条例》,提升缺陷产品召回管理的法律层级,扩大产品召回管理范围,加强政府监管力度。”他说。“最快情况下,《缺陷产品召回管理条例》明年可出台。”
如果通过,该管理条例将是我国第一部关于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的法规。现有的《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规定》、《儿童玩具召回管理规定》、《食品召回管理规定》和正在征求意见的《药品召回管理办法(草案)》从法律层级来说都只是部门规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