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6日,施耐德就其“侵犯正泰专利”一审失利在上海发表了措辞严厉的声明,称作为C60系列断路器及FCCM的发明者,其对C60的设计与使用早于正泰的实用新型专利,施耐德已就此向浙江省高院提起上诉。
施耐德在声明中表示,如维持一审判决,中国的整体知识产权环境将受影响。因为这将导致更多的“垃圾专利”持有者向真正的领先技术发明者索要巨额赔偿,减缓向中国进行技术转让的总体速度,限制中国企业的新技术创新和开发,并影响中国的内、外资投资,从而对全世界的所有创新型企业造成伤害。
事件回顾到2006年7月,正泰集团以专利侵权为由,将施耐德天津公司和施耐德经销商告上法庭。8月,施耐德电气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请求宣布正泰专利无效。今年4月,专利复审委员会维持正泰专利的有效性。7月,施耐德电气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专利复审委员会的上述决定。
2007年9月,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判施耐德败诉,赔偿正泰3.3亿元。10月,施耐德电气不服一审判决,上诉至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
施耐德亚太区行政总裁施瑞修称,正泰的实用新型专利只是作了一个非常微小的改动,这样的专利不应被批准。而且,正泰在一审中要求3.3亿元赔偿也高于国际标准10倍,高于国内类似案件最高赔偿金20倍,很不合理。
业内人士认为,该案发生在施耐德与德力西合资后,被认为是正泰对施耐德的战略性反击。如今,施耐德希望通过国际舆论对中国政府施压。另据施耐德人士称,欧盟知识产权委员会日前也就此案提出过不同意见。
全球领先的电力和控制专家施耐德电气作为世界500强企业之一,在与德力西合资之前,通过10多起收购案,在国内低压电器市场已占据15%份额。正泰集团则是我国著名的低压电器生产企业,其低压电器产销量全国最大、亚洲最大,规模居全球第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