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对食品质量安全事故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处理,积极预防重大食品质量安全事故的发生,安徽省质量技监局4月25日出台了《食品质量安全预警与应急处置实施办法》。
该《办法》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的方针,贯彻“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根据食品质量安全事故的可控性、危害性、影响程度和区域范围,设置了三级预警级别。该《办法》规定,一级预警为:出现严重社会影响的食品质量安全问题或食品质量安全事故;出现涉及全省或省内多个区域的食品质量安全问题的,由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食品质量安全预警。二级预警为:出现较大社会影响的食品质量安全问题或食品质量安全事故;出现涉及全市或市内多个区域的食品质量安全问题的,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食品质量安全预警。三级预警为:出现造成一定社会影响的食品质量安全问题或食品质量安全事故;出现涉及全县区域的食品质量安全问题的,由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食品质量安全预警。
《办法》规定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启动食品质量安全预警:在食品质量监督抽查或定期监督检中,某一类(种)食品质量合格率低于70%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的日常工作,执法打假案件,消费者的投诉举报,各级质量技监部门开展的年审、巡查、回访等日常监管工作以及其他行政执法部门、社会维权组织、大众媒体反馈的食品质量信息中发现可能存在区域性、危害性食品质量问题的。
《办法》按照预警发布范围的不同,设置了内部预警和社会预警两类预警,还严格规定了预警应急处置工作的时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