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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总局抽查调味料实物质量合格率8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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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质检总局最新监督抽查结果显示,调味料产品实物质量合格率为84.1%。本次抽查涉及北京、河北、黑龙江、吉林、辽宁、上海、江苏、山东、四川、广东、重庆、河南等12个省、直辖市79家企业生产的88种产品(不涉及出口产品)。

  质量红榜:
  北京龙门和田宽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宽牌干黄酱
  北京六必居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六必居牌干酱
  成都市大王酿造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蜀香牌酸辣面调料
  辽宁石桥调味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石桥牌石桥大酱
  重庆周君记火锅食品有限公司周君记牌重庆火锅底料

  质量黑榜:
  沈阳市三合居调味品厂生产的三合居牌二元黄豆酱
  淮阳县陈州酱菜调料有限公司(河南)生产的陈州牌甜面酱
  沈阳自力调味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自力牌豆瓣酱

  报告解读 部分产品添加剂超标

  此次抽查依据GB2718-2003《酱卫生标准》、GB7718-2004《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2760-1996《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等强制性国家标准及相关产品标准规定的要求,对调味料的总酸、总砷、铅、黄曲霉毒素B1、大肠菌群、沙门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志贺氏菌、苯甲酸、山梨酸、糖精钠、甜蜜素、食盐、氨基酸态氮等14个项目进行了全面的检验,从中发现部分产品存在添加剂超标、总酸过量以及标签标注不规范等质量问题。

  苯甲酸、山梨酸是常用防腐剂,在食品中用于抑制微生物的生长,可起到延长食品保质期的作用。强制性国家标准GB2760-1996《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明确规定,调味料中苯甲酸、山梨酸均不得超过0.5g/kg。但是,个别调味料产品限量使用苯甲酸、山梨酸等食品添加剂的问题仍然存在,有待改进。总酸是发酵酱产品的卫生指标,主要用于指示产品生产过程中微生物污染的程度。强制性国家标准GB2718-2003《酱卫生标准》规定,酱产品中总酸不得超过2.0g/100g,抽查中个别酱产品总酸指标超标的问题值得重视。此外,个别产品标签标注不规范,主要是配料表中没有注明所使用的防腐剂的具体名称等,消费者难以从中获知产品真实的质量信息。

  选购要点 观色闻香辨别质量

  质检总局有关专家提醒消费者,除了信赖知名品牌产品之外,选购调味料最直接的办法是“观色闻香”。

  通常,好酱料的色泽为红褐色或棕褐色,具有光泽。且香气浓郁,呈现出酱香和酯香,无不良气味。鲜味醇厚,咸甜适口,无酸、苦、涩、焦糊等异味。此外,黏稠适度,无外来杂质。尤其要注意,包装标识完整和明示的氨基酸态氮含量高低以及储存条件,出现“胀包”现象不要购买。

  汤料分为畜禽类、蔬菜类和菌菇类等多种,出于营养价值考虑,消费者可仔细查看配料表,并根据各自喜好,辨清其用途。除了用于冲泡方便食品外,有些还可以直接冲泡饮用。当然,冲汤后应带有品名固有香气,鲜味醇厚,无焦糊、油哈喇等异味。

作者:刘伊婷 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 发布时间:2007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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