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岛检验检疫局地处经济迅猛发展的青岛胶州湾西海岸,近年来一直承担着繁重的检验检疫任务,检验进境矿石位居全国第一,检验进境原油位居全国第二,检验检疫集装箱位居全国第三。在举国上下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之际,本报通讯员日前就加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整治行动开展情况采访了该局局长、党组书记李凤贵。
“专项整治行动是国务院、国家质检总局在特殊时期作出的重大决策,是一场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切身利益、维护中国产品信誉和国家形象的攻坚战,也是对企业全面监管、科学监管的难得机遇,是加快提升检验检疫把关服务能力的难得机遇。”一接受采访,李凤贵局长首先简明地谈了对整治行动重要性的认识,接着他介绍了黄岛局整治行动开展以来的基本情况。
整治行动开展后,黄岛局按照国家质检总局和山东检验检疫局的部署安排,成立了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制定了具体的实施方案,确定了“突出口岸工作,明确重点产品,严管重点企业,排查重点环节”的原则,明确了“宣传先行、专项跟进、配档完善、效果校正”的工作方式。把国家质检总局确定的“8项行动、12个100%”和山东局确定的“10项行动、20个目标、15个100%”的目标要求,细化为“12个专项行动、26项具体任务、45项具体要求、38项具体目标”,并制定了相应的配套保障措施,即要求党员在加强产品质量监管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加大督导稽查力度,成立了专门的稽查小组,制定了全过程的稽查方案;调整了绩效考核指标与比重,突出加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的考核力度。
为抓好《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的宣传贯彻工作,按照山东局提出的“早传达、早贯彻、早学习、早动员、早落实”的要求,黄岛局先后召开了9次中层以上干部会议、3次全局干部职工大会,认真学习贯彻《特别规定》及相关会议精神。同时,召开了7次由政府部门及不同类型企业参加的《特别规定》宣传贯彻会议,辖区宣传覆盖面达到100%。为深化宣传贯彻效果,黄岛局还编印了1000份宣传材料发放给政府和企业,举办了《特别规定》知识考试,开辟了整治行动宣传专栏,发动干部职工征集了320条以“质量”为主题的格言,营造了浓厚的学习贯彻《特别规定》的氛围。
在谈到整治行动取得的阶段性成效时,李凤贵特别提到了国家质检总局派驻工作组和山东局派驻工作组的大力指导。整治行动开展伊始,省局就下派工作组进驻黄岛局。蹲点期间,工作组同志与黄岛局干部职工吃在一起,住在一起,工作在一起,深入检验检疫一线调查研究,及时掌握并帮助黄岛局解决工作中的实际问题。特别是国家质检总局派驻的工作组在黄岛调研期间,针对黄岛口岸大进大出的特点,站在全国系统检验检疫工作的高度,在口岸把关方面进行了深入调研,提出了很有价值的指导性意见。两级工作组以严谨细致的工作态度和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为黄岛局干部职工树立了榜样。
整治行动中,黄岛局共检查出口产品生产加工企业223家,吊销或注销执照10家,暂停出口21家,限期整改142家。确定的“12个专项行动、26项具体任务、45项具体要求、38项具体目标”进展顺利,已按期完成具体任务12项,实现17项预期目标。黄岛局对出口产品采取集中查验方式,加大口岸查验力度,对进口食品试行口岸扣留查验检测模式,取得初步成效。这期间,查获了4起使用伪造检验检疫证单的案件,查处了9起涉嫌在出具换证凭条的异地装运出口农产品的案件,依法退运一批涉嫌来自英国口蹄疫疫区的盐渍绵羊皮,查获一批“不含锌”且严重短重的进境印度尼西亚锌矿,退运一批我国禁止进口的非法进境铜矿渣,退运4批不合格进境食品,专项整治行动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结合学习贯彻十七大精神,李凤贵局长就深入做好整治工作、建立质量工作长效机制谈了下一步的打算。他说,胡锦涛总书记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明确提出了“确保产品质量和安全”、“确保食品药品质量安全”和“立足以质取胜”,这是我们做好检验检疫工作的总方针。虽然专项整治行动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离国家质检总局和山东局的要求还有差距,加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任重而道远。黄岛局专项整治行动要在前段工作的基础上,认真贯彻落实全国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第二次现场会的精神,按照吴仪副总理提出的“一手抓巩固,一手抓深入”的指示,严格落实李长江局长提出的“要着力从根本上解决产品质量存在的问题,在建立质量安全长效机制上下功夫”的要求,深刻认识检验检疫工作的责任和使命,进一步强化把关意识,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要认真做好专项整治行动“回头看”的工作,对存在的问题及薄弱环节制定出具体的整改措施并严格落实,确保专项整治行动的全面胜利。要立足黄岛口岸实际,大力加强电子执法工程建设,积极探索口岸检验检疫工作新模式,努力建设规范化、法制化和制度化的管理体系。要认真做好宣传工作,努力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和工作氛围,使社会各界进一步了解支持我们的工作,不断提高检验检疫工作的有效性和贡献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