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支持泛北部湾经济合作,加快推进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建设进程,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近日出台了《关于支持泛北部湾区域经济合作的若干意见》,提出了支持泛北部湾区域经济合作的九项措施:
一是创造良好的检验检疫法规政策环境。
二是推进建立区域检验检疫国际合作机制。支持地方检验检疫机构在国家质检总局业已建立的中国-东盟及东南亚各国双边合作机制框架内,开展与泛北部湾区域的越南、马来西亚、新加坡、印尼、菲律宾和文莱等东南亚国家边境检验检疫部门开展本地区的业务和技术合作。积极探索与相关国家建立边境检验检疫合作、边境贸易管理和源头质量管理等合作机制,共同推进中国-东盟区域信息高速公路建设,建立区域检验检疫、政策、疫情、标准、认证认可、管理等信息通报系统和信息交流平台,促进区域各国边境检验检疫技术合作稳定发展。
三是推动国际大通道建设。进一步完善泛北部湾区域内陆路、海运、空港口岸的检验检疫配套设施,制定配套管理办法,推动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内的国际大通道的对接,提升泛北部湾区域经济发展的作用。
四是促进泛北部湾区域大通关建设。进一步完善电子检验检疫信息化系统,提升检验检疫对大流通、大市场的整体效能和有效性。支持广西的地方电子口岸建设工作,逐步推动电子申报、电子监管、电子放行等业务程序,进一步提高泛北部湾地区通关效率和服务水平,实现提速、减负、增效、严密监管。
五是配合广西推进重大产业项目布局。支持出口农产品食品加工重大项目建设,支持食品农产品生产企业对国外注册,促进广西农产品食品的产业优势切实转化为出口优势;支持石油化工、林浆纸、能源、钢铁和铝加工、粮油食品加工、海洋等临海重大项目建设,帮助企业开发新产品和提高出口产品质量,开展产品和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努力提升为发展区域优势产业服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支持区域内临海产业园区建设,促进形成园区发展能力;支持泛北部湾区域旅游资源开发和国际旅游产业发展,不断提高检验检疫对疫病疫情防控能力和旅游人员出入国境快速通关服务能力。
六是支持广西会展、物流、商贸基地建设。支持完善国际会展检验检疫监管模式;支持建设北部湾(广西)经济区南宁国际物流基地,创新检验检疫监管模式,降低物流成本,适应现代物流发展需要。支持在广西建设保税区(港)和边境出口加工区设立检验检疫分支机构,探索保税区和出口加工区检验检疫监管新模式,充分发挥监管区的功能和政策优势,利用会展平台,积极开展与东盟国家检验检疫专题论坛活动。
七是抓好检验检疫机构自身建设。
八是加强泛北部湾区域出口产品的保护与发展。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法律法规体系、标准管理体系,组织专项监督抽查,加大对假冒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原产地域保护产品的名称和专用标志的打击力度,扩大保护成果,提高广西特色产品的市场竞争力,促进出口。大力推行出口农产品、食品企业实行“公司+基地+标准化”的生产管理模式,推动良好农业规范(GAP)认证和标准的实施,特别是加强对区域内供港澳注册猪场、鸡场、羊场、出口实验动物养殖场和蔬菜种植基地的管理,加强对出口食品注册企业持续满足卫生要求的监督管理,保证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和扩大出口市场。
九是密切广西、广东、海南检验检疫工作的配合。大力加强三省区在检验检疫监管模式改革、疫病疫情控制、农兽药残监控、国际旅行保健等工作的信息沟通和业务协调,提高检验检疫通关效率,增强检验检疫把关服务的有效性,促进整个区域的经济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