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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S标志的食品检出亚硝酸盐超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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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镇海工商部门新近发现一批贴有“QS”标志的肉制品亲亲肠,竟然亚硝酸盐超标!这是镇海工商部门在辖区一些菜市场所经营的食品进行快速定性检测中发现的。据工商人员介绍,这种亲亲肠属火锅类食品,是厦门市集美区鑫辉冷冻食品厂生产的,外包装上均有显著的“QS”标志,还标有产品标准和卫生许可证号,各类标识均非常正规。

  为了确定其亚硝酸盐超标情况,工商人员把这批亲亲肠抽样送到了镇海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进行定量检测。检测结果发现,所抽检批次的亲亲肠中亚硝酸盐的含量高达0.11g/kg。而根据《GB2760-1996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规定,肉制品的亚硝酸盐含量不得超过0.03g/kg。

  众所周知,亚硝酸盐是剧毒致癌物质,成人摄入0.2克至0.5克即可引起中毒,3克即可致死,还会引发胎儿畸形和食道癌等情况。对于这批标有醒目“QS”标志的亲亲肠亚硝酸盐超标的情况,许多经营户都表示难以置信。一些经营户表示,在他们看来,标有“QS”标志的食品肯定是合格的,如果连有这种标志的食品都不能相信,那他们以后怎样才能进到合格的食品呢?

  有关人士指出, “QS”英文即指qualitysafety,这个标志的加贴是建立在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上的,是指食品生产企业必须在生产环境、生产设备、制造工艺、产品标准等方面达到国家标准,并获得国家颁发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后,才有资格从事食品生产。目前已有13类食品必须加贴国家统一颁发的“QS”标志。但是, “QS”标志只能表示其生产企业具备了生产这类食品的软硬件条件,取得了食品生产准入证明。它并不能完全保证企业所生产出来的食品一定全部都是合格的,尤其是从单个批次的食品而言,在其出厂到最终卖到消费者手中的过程中,仍有相当多的环节,如保存环境、运输污染等,到消费者手中的食品是否真正安全,还需通过加强流通领域食品质量检测来实现。
作者:佚名 来源:中国食品产业网 发布时间:2007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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