它们分别是:《城市应急联动系统基本功能要求》、《鲜湿米粉质量安全要求》、《旅游购物点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包装农产品的标识》、《饮用天然泉水》、《烟草专用基肥》、《旅游基本信息资源规范》、《塔式起重机安装与拆卸规则》、《路灯节能装置》。
泛珠三角区域(九省区)标准化委员会秘书长李晖说,上述9项标准中,前4项标准的实施日期为2007年12月31日。后5项的实施日期为2008年2月1日。
国家质检总局副局长蒲长城说,4年来,位于泛珠三角的广西、广东、湖南、江西、福建、四川、云南、贵州、海南等九省区,紧紧围绕《泛珠三角区域质量技术监督合作框架协议》,开展工作取得了良好效果。这9项标准的发布,对推进泛珠三角区域质量振兴工作,提升产品质量整体水平,消除地区技术性障碍和地区封锁将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